在烏托邦,沒有人類統治者,沒有人類管理者,也沒有人類服務者,隻有機器人服務者。
烏托邦甚至連人類律法都沒有。
但是,烏托邦用一條契約來約束人類秩序,一條接近萬能的契約:
這就是《對等裁決網絡契約》,簡稱“對等裁決”。
“對等裁決”來源於四千年前古巴比倫《?漢謨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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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兮將兩名機甲士護道者意外跌倒,導致自己被三隻巨狼圍觀的全息影像,上傳給網絡裁決機器人,申請對等意外裁決。
網絡裁決機器人,很快就判斷贏兮證據成立。
意外裁決令即時生成,兩名機甲士護道者,立刻就收到了意外裁決令。
他們無法提供反證,無法證明意外由不可抗力造成,無法證明意外與他們無關。
所以,對等意外裁決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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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器第七定律”(倫理定律)《智能創作法則》:
禁止人工智能創作包含真實場景在內的全息影像。
禁止人工智能創作包含真實人類在內的全息影像。
智能創作法則,避免陷入全息影像真實與偽造的倫理混亂。
所以,所有包含真實場景的全息影像,都是真實的。
所有包含真實人類的全息影像,也是真實的,不可能偽造的。
網絡裁決機器人,根據全息影像,很快就能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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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等裁決,是三倍對等:
三倍對等傷害懲罰,加上,三倍對等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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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對等損失賠償:
兩名機甲士護道者,要賠償贏兮意外驚嚇損失的三倍。
裁決機器人評估贏兮的驚嚇損失:按照贏兮下午的收入計算。
贏兮下午收入比往日多一些,達到一萬幣。
兩名機甲士護道者,要賠償贏兮三萬幣。
加上機甲鬥獸場的三萬幣,贏兮的意外驚嚇損失賠償,一共獲得了六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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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對等傷害懲罰:
兩名護道者,將被強製帶入意外裁決遊戲。
裁決機器人評估出了意外的上限程度:
一位少年機甲士,被三頭大型基因巨狼圍攻,死亡概率80%,重傷概率96%。
贏兮有權利對兩名護道者執行三次意外裁決遊戲,意外上限程度:
死亡概率80%,重傷概率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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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護道者馬上向贏兮申請和解。
贏兮雖然接受和解,但是,提出了苛刻的和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