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我會拿到證據(1 / 2)

李律說得極有道理。

就算小灃是顧遇的親生兒子,但那件事發生在他們結婚之前。

而且顧遇去港照顧這對母子,也可以被他美名其曰,說成是對家人和對妹妹的關愛。

如果真的拿到法庭上,法官不會判定他婚內出軌。

“李律師放心,我會拿到證據。”

“棠小姐注意安全,需要的時候,我可以幫忙。”

結束通話後,李懿軒給某人發了條信息:“以後得償所願,可彆忘了這牆角,我也是掄了幾鋤頭的。”

“你喜歡的那個盔犀鳥頭骨參拍後,我會讓人第一時間送過去。”

李懿軒不愛錢,卻有一個獨特又有點瘮人的愛好--收集動物的骨頭。

“周先生大方,也不枉費我被人一直威脅。”

李懿軒心情極好的窩在真皮沙發裡,無視了手機裡剛剛收到的信息。

顧遇知道他接手了棠汐的離婚案後,便軟硬兼施的向他施壓。

無奈,直到現在也激不起半點效果。

因為李懿軒的身份地位,根本不吃他那一套。

棠汐來到咖啡廳,有個女人似乎等了她一陣子。

“太太。”

“叫我棠汐就好,我以後不再是顧太太。”

“好,棠小姐。”說話的是家裡的傭人玉嫂,她是當初棠汐親自挑選的,三年下來,本分守已,棠汐很喜歡她。

“棠小姐,請您一定要相信我,不是我把鑰匙交給顧小姐的。”玉嫂早就想找個機會當麵為自己澄清了,“那天晚上,她好心給了我一杯水,我也沒有懷疑,喝下後就一覺睡到了天亮。”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