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投案自首
【這熊孩子活該,人家給了兩次機會,事不過三。】
【父母不教育孩子,那自有人來教,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這沒法教,因為父母自己就不是個好的,素質那麼差,一家都是熊孩子,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出去和朋友吃飯,帶著孩子都怕會吵到彆人,都是給他玩會手機,出去也是讓他安靜,不要打擾彆人。這種就是在家耀武揚威習慣了,以為誰都是家裡人讓著你呢。】
【說到這,我娘家媽小區,有個小男孩竟然拿著剪刀直接剪斷了高空作業工人的安全繩,期間工人幾次喝止他都不聽,還好當時十樓的住戶聽到了喊聲立刻打開家裡的窗戶才趕在繩子斷掉之前,讓工人進了房屋。如果當時沒有住戶聽見或者沒有打開窗戶救人,現在那工人早就沒命了,他背後的家庭也會失去一個頂梁柱,熊孩子的惡行會毀了一個家。真的建議法律修改下,不管年齡多大,隻要殺人就該償命,古代都知道的事,現在的小孩啥不知道啊,就隻仗著年紀小為所欲為,比大人都可怕。】
蘇辰和蘇小小了解了來龍去脈後禮貌的和她掛斷,看向劉大河夫妻兩,“過程現在你們也了解了,應該說你們比我們還清楚,畢竟有警方多重詢問的視角在。整個直播間裡,或許隻有伱會覺得自己兒孫是無辜的。”
錢秀英哭嚎著:“怎樣也罪不至死啊!現在殺人凶手還逍遙法外,我兒子的眼都合不上!”
【我看的還是挺解氣的。】
【每次都覺得是小事,膈應人,覺得人家都不會計較,這是遇到一個脾氣差的不想忍,付出的就是命的代價。】
【這是熊孩子不講理的一家遇到了硬茬子,隻能說一家三口點背。又或許就如主播說的一樣,上一代作了太多孽,這輩子後代不知收斂還愈加猖狂,報應這不就來了!】
【這讓我想起,之前那個10歲小男孩把5歲小女孩拖下樓的新聞,年齡小不該成為法律判刑的借口,該坐牢就坐牢,該判死刑就判死刑,才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其實熊孩子犯事,就該蹲少管所,視情節嚴重來判時間長短,還有把監護人搞進去教育幾天,犯一次就抓一次,罰錢留案底,年齡小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借口。】
【確實,這種惡毒的人犯法,更應該重刑才能遏製犯罪,不然沒有任何犯罪成本,那隻會越來越多熊孩子犯案。】
現在所有支撐劉大河夫妻倆活下去的念頭就是找到殺害兒子一家的殺人凶手。
“大師,哪怕是死你也讓我兒子一家當個明白鬼,你能算到殺人凶手在哪吧”
此時千裡之外的某個城市裡。
兩個衣衫縷縷,神色頹靡的男人蹲在小巷子裡,隻要穿過這條小巷,對街就是公安局了。
接連逃竄了幾天的他們疲憊極了,眼下都是青黑。
為首的男人狠狠吐了口唾沫:“媽的,真是點背,遇到這送上門來找死的衰人!”
“本來投案自首說不定還能爭取個寬大處理,這會兒什麼念想都沒了,老老實實被斃吧。”
“被斃也好過每天這樣不人不鬼的過著,比乞丐還不如,都不敢堂堂正正走在大街上。”
“那家人死了也該,整整齊齊一起下地獄,咱們這麼多年作惡多端,臨了臨了也算是給社會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矮胖男人將手中最後一口肉餅吃到嘴裡,站起來拍拍手,又拍了拍這些天睡爛尾樓衣服上的灰塵:“走走走,臨死也得做個飽死鬼,這樣躲到猴年馬月啊,進去了好歹還能像個人活著。”
這話得到另一人的應和,與他一同穿過巷子來到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