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形成了悖論,要麼三營離開,要麼敵人離開,雙方根本不可能和平共處,而一旦把敵人逼走了,那麼三營在這裡的布置也就全部白費了。
如此一來,那還不如乾脆撤退,保留這個戰場再做圖謀,總比換個陌生環境重新布置要強。
另一邊,一營遇到的敵人也突然開始抱團,數千人同時捕獵,還夾雜了很多的巨猿,一塊肥肉出現在一營的視野裡,但是憑一營這邊的人數,還有點吃不下這股敵人,但是去病也不甘心就這樣放敵人離開,所以有點發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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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明天刷新吧,今天寫不完了,不會重複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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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漢部落雖然也偶有凶殺案出現,但至今還沒出現過一起謀殺案,反倒是一言不合,因為鬥毆失手打死人的事情比較多,雖然也是命案,但和謀殺還是有本質的區彆的。
如果《刑偵技術》流傳到了民間,那麼可能導致的後果就是:
哦?居然還有這種操作?原來這麼乾官署就找不到自己是凶手了!!!
當然,這種事情防的了一時,防不了一世,究其根本,社會的治安隻能寄希望於普法,讓百姓熟知法律,就算不能熟知,也要讓他們知道犯法的嚴重後果,再加上的矛盾的有效解決,如果有辦法能不犯法的話,誰又願意承擔嚴重的後果去犯罪呢?
所以在確定了這本教材的刊印和使用範圍後,羅衝又下達了一道內部通告,讓各地郡縣加強普法教育,這方麵可以和學校聯手,通過學生來向他們的家長傳播《漢律》的內容。
又一本書被確定了下來,羅衝也再次投入了書房的紙堆中,隨著時間的發酵,各地送來的信件,文稿,越來越多,羅衝每天也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投入到審稿當中。
這些紙堆當中,信件的比例還是最多的,還是那個道理,漢部落現在的識字率並不高,有些人更是不知道寫書是什麼東西,但看到彆人都在寫,他們也寫,他們隻知道寫出來的東西首領會看,那麼就直接給首領寫封信說說話就好了,簡單,還便宜。
其中很多的信件都是來自百姓的感謝或者吐槽,有時讓羅衝看的哭笑不得,不過也有些東西是比較有價值的。
比如有個彰武郡的牧民,就來信告訴羅衝,他養的有一種皮毛非常好的山羊,毛發纖細潔白,就像天上的雲彩,總之就是誇出花了吧,但是彰武郡的官吏說部落不鼓勵養山羊,隻有養綿羊的牧民在冬天時才能優先獲得飼料補貼,他覺得很不公平,所以寫信來找羅衝評理。
這就相當於是上訪了啊,在告當地官員的狀呢。
不過這個事情當初確實是羅衝下的命令,山羊這個物種,吃草的時候往往都是連草根一起吃,餓的急了甚至還啃樹皮,如果大規模飼養的話,極易引起草地荒漠化,那簡直是對草原的災難。
而綿羊就沒這個顧慮,綿羊隻吃地麵上的草,不會去吃草根,而且邊吃邊拉,等於是在給草地施肥,用不了多久草還會再長出來,不會破壞草原的環境。
再加上綿羊能產羊毛,用於紡織,還能生產大量的乳製品,經濟價值明顯比山羊高,所以羅衝才下令推廣。
但是話說回來,山羊也不是全無用處,目前山羊在漢部落最大的用處,就是用山羊毛做毛筆,毛筆是漢部落官方指定書寫工具,再加上全民普及教育,毛筆的用量之大可想而知,所以吧,這個山羊還是要養一些的。
不過養歸養,大規模放牧絕對不行,圈養喂飼料倒是可以,這人提出的這個山羊品種也值得重視一下,可以讓當地的官員考察一番,如果真的很優秀,倒是可以交給司農寺用於科研選育。
羅衝隨手就寫了一封回信,還有自己的處理意見,然後和那封信的原件放到一起,到時候還要給他們送回去的。
因此他也是把送來的文稿分成區域的批複,處理完了一個地方的,就立刻給他們原路返回。
一些讓羅衝感興趣的文稿,原作者沒有寫成書的,羅衝還會給出指導,告訴他們怎麼寫一本書,應該著重寫什麼,就像羅衝指導詹熒寫菜譜一樣,給出樣板和格式,然後再發回去讓原作者重寫,並鼓勵一番,讓他們繼續創作。
而那些純粹寫著玩的,羅衝基本上就直接在信紙上回複一句,‘已閱,感謝來信。’
又過了幾天,到了十一月底的時候,白起也拿著《相海》和《少年與海》兩本書的終稿來找羅衝審批了,檢查沒什麼問題之後,羅衝當即命其各自印刷一千冊。
漢部落北八郡,加上草原洪湖三郡,湯部落八個郡,瓊州島六個郡,合計有七十多個縣,數百個村落,這每樣一千冊分發下去,也就是一個縣城十來本的樣子,真心不算多。
先賣著看看吧,如果銷量好的話,那麼後期加印也不是不可以。
就在羅衝忙著增加漢部落書籍儲量的時候,遠在北方獵場營地的去病也在執行著自己的戰略計劃。
去病親自率領的一營遇到了點麻煩,他們自己倒是沒什麼危險,就是情況有點超出預計,人手有點不夠用了。
原本按照遊野得情報,食人族在獵場狩獵的時間基本都集中在冬季的前三個月,如果這三個月他們沒有獲得足夠過冬的食物,那麼他們就會選擇冒險南下,但是今年因為漢部落的破壞,所以情況發生了一些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