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1章 洪門三十六誓(2 / 2)

波叔深吸一口氣,做足了準備,誓詞太長。

他怕上不來氣!

“第一誓自入洪門之後,爾父母即我之父母,爾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爾妻我之嫂,爾子我之子姪,如有背誓,吾雷誅滅。

第二誓倘有父母兄弟,百年歸壽,無錢埋葬,一遇白綾飛到,以求相助者,當即轉知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如有詐作不知,五雷誅滅。

第三誓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論士農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來,必要留住一宿兩餐,如有詐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萬刀之下。

第四誓洪家兄弟,雖不相識,遇有掛出牌號,說起投機,而不相識,死在萬刀之下。

第五誓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親四眷,一概不得講說私傳,如有將衫仔腰平與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貪人錢財,死在萬刀之下。

第六誓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線,捉拿自已人,即有舊仇宿恨,當傳齊眾兄弟,判斷曲直,決不得記恨在心,萬一誤會捉拿,應立即放走,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七誓遇有兄弟困難,必要相助,錢銀水腳,不拘多少,各儘其力,如有不加願念,五雷誅滅。

第八誓如有捏造兄弟逆倫,謀害香主,行刺殺人者,死在萬刀之下。

第九誓如有奸淫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誅滅。

第十誓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銀錢什物,或托帶不交者,死在萬刀之下。

第十一誓如兄弟寄托妻子兒女,或重要事件,不儘力竭力者,五雷誅滅。

第十二誓今晚加入興門者,年庚八字,如有假報瞞騙,五雷誅滅。

第十三誓今晚加入洪門之後,不得懊悔歎息,如有此心者,死在萬刀之下。

第十四誓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財物者,五雷誅滅。

第十五誓兄弟貨物,不得強買爭賣,如有恃強欺弱者,死在萬刀之下。

第十六誓兄弟錢財物件,須有借有還,如有昧心吞沒,五雷誅滅。

第十七誓遇有搶劫,取錯兄弟財物,立即送還,如有存心吞沒,死在萬刀之下。

第十八誓倘自已被官捉獲,身做身當,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十九誓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兒女,無人倚靠,必須設法幫助,如有詐作不知,五雷誅滅。

第二十誓遇有兄弟被人打罵,必須向前,有理相幫,無理相勸,如屢次被人欺侮者,即代傳知眾兄弟,商議辦法,或各出錢財,代為爭氣,無錢出力,不得詐作不知,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二十一誓各省外洋兄弟,如聞其有官家緝拿,立時通知,俾早脫逃,如有詐作不知,死在萬刀之下。

第二十二誓賭博場中,不得串同外人,騙吞兄弟錢財,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第二十三誓不得捏造是非,或增減言語,離間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第二十四誓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門三年為服滿,果係忠心義氣,由香主傳授文章,或前傳後教,或三及第保舉,以晉升為香主,如有私自行為,五雷誅滅。

第二十五誓自入洪門以後,兄弟間之前仇舊恨,須各消除,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二十六誓遇有親兄弟與洪家兄弟,相爭或官訟,必須勸解,不得幫助一方,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二十七誓兄弟據守之地,不得藉端侵犯同,如有詐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誅滅。

第二十八誓兄弟所得財物,不得眼紅,或圖分潤,如心懷意念產,五雷誅滅。

第二十九誓兄弟發財,不得洩漏機關,或存心不良,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第三十誓不得庇護外人,欺壓洪家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第三十一誓不得以洪家兄弟眾多,仗勢欺人,更不得行凶稱霸,須各安分守已,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第三十二誓不得因借錢不遂,懷恨兄弟,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第三十三誓如奸淫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誅滅。

第三十四誓不得收買洪家兄弟妻妾為室,亦不得與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萬刀之下。

第三十五誓對外人須謹慎言語,不得亂講洪家書句,及內中秘密,免被外人識破,招引是非,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第三十六誓士農工商,各執一藝,既入洪門,必以忠心義氣為先,交結四海兄弟,早保明主回複,以報五祖火燒之仇,如遇事三心二意,避不出力,死在萬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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