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清明心裡明白,如果真要把寧剛的行政級彆確定為正處級,李華鑫肯定會鬨騰,很有可能,在今天的會議上不會商量出任何的結果。
如果這個事情被無限期的擱置,那就得不償失了。
最明智的選擇,是往後退一步。
想到這兒,馬清明說道:“關於·小寧同誌的行政級彆問題,我覺得華鑫同誌的意見還是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的。畢竟小寧同誌之前沒有任何的行政級彆,起點太高了,可能會造成負麵情緒的蔓延。我看這樣吧,就按他目前擔任職務的正常級彆配置吧,大家還有其它的意見沒有?”
馬清明這麼說,已經退了一步了。李華鑫雖然有滿腹的不滿情緒,也隻能按照總編撰的意見辦。
可他並不甘心。
他要用另外一種方式來攪和。
清理了一下嗓子,李華鑫又說道:“老馬同誌這樣安排,我原則上是同意的。但是,該有的程序,我們必須得走。按照正常的職位升遷程序,應該把今天這次會議上的決定,在社會上公示。十五天的公示期過後,如果沒有任何的異議,這個決定才算成立。”
米花朵盯著李華鑫看了好大一會,說道:“華鑫同誌,你好像把概念混淆了。今天我們在這兒討論的,是關於寧剛同誌行政級彆的確定,而不是職位的升遷。我沒聽說過,確定行政級彆還需要公示。”
“那就連他的職位也一起公示。”
李華鑫有點惱羞成怒了。
“關於寧剛同誌的任命問題,我是有不同意見的。之前我一直不願意說出來,主要是顧忌我們班子成員之間的團結。今天這種情況,我不能不講了。”
“按照正常的組織章程,對一個人的職務任命,應該先由其所在的領導班子集體商量之後才能決定。然後再進行公示。公示期內沒有任何異議,才能正式走馬上任。”
“可在寧剛同誌的任命上,完全拋開了組織章程。我”在這裡提出,將寧剛同誌的職務任命進行公示,實際上是在維護組織章程。如果大家覺得我這個說法沒有道理,可以不采納嘛!”
馬清明不得不說話了。
“我在這裡給大家彙報一下,讓小寧同誌擔任總編撰半秘,是我擅自做主的。既沒有和大家商量,也沒有在社會上公示。”
“但這是不是違犯了組織章程呢?我是這麼看的。當時,小寧同誌的身份還隻是個臨時工。擔任總編撰半秘,也隻是臨時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沒有必要向社會公示。如果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
“可現在的情況,與當初完全不一樣了。小寧同誌已經是我們網站的正式成員,他所擔任的職務,也不再是臨時性質的。既然這樣,我覺得華鑫同誌提出的意見,是非常正確的。從今天起,現在我宣布,對寧剛同誌的任命,進行為期十五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