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曉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訴了他。
原來,譚老夫人的嫡長子譚振華因為犯錯,被貶謫到南方某縣擔任知府,而譚曉的爹是譚振華的堂弟,名叫譚誌文,他被派往北方任官。
譚誌文在北邊任職期間,因為受賄被革職,並被罰俸一年。
由於譚誌文是譚家的長房嫡子,他被革職後,譚家人便想辦法把他弄回京城,並且把他安排進刑部侍郎一職。
譚誌文雖然回京了,但他在北邊的案底仍然留在了南方某縣,因此譚家人隻能讓他繼續留在那裡,並且每隔半年回京述職一次,這樣就能掩蓋他貪汙受賄的事實了。
至於譚曉的二嬸,則在譚誌文離京後嫁入了京城一位大富商的家裡。
譚曉聽完後,嗤笑一聲:“果然是一脈相承!這些人為了謀奪財產,連殺人都不眨眼了!”
譚曉記憶中那個慈祥的奶奶早逝,如今他的母親又慘遭橫禍,真的是應了那句話:家破人亡啊!
三郎憤怒地握拳捶桌,咬牙切齒地罵道:“該死的!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做呢?爺爺對他們那麼好,即使他們嫉妒爺爺有錢,可是爺爺已經病重,命不久矣了!他們為什麼要害死爺爺呢?”
譚曉輕輕撫摸著懷裡的小狗,目露寒芒,語氣冰冷:“我猜想,那個殺害爺爺的人肯定是爺爺最疼愛的兒子譚誌遠!”
林氏聞言臉色發白,心臟劇烈地跳了起來:“怎、怎麼可能?”
她不敢置信地看著兒子,顫抖著聲音問道:“曉兒,你說的是真的嗎?”
譚曉點點頭,神情嚴肅,鄭重地說道:“我可以肯定這件事情是他做的!因為爺爺最疼愛的人就是譚誌遠!”
林氏張了張嘴巴,滿臉震撼,心情激蕩不已:“那怎麼辦?我們要怎麼報仇?”
譚曉搖了搖頭,說道:“我們暫時還奈何不了他!等我學成歸來,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
譚曉的腦海裡浮現出一張蒼白俊美的臉孔。
……
夜晚。
譚曉坐在床榻上,一縷月輝透窗灑落,照射在譚曉身上,給他平添幾分聖潔。
突然,譚曉停止運功。
一陣涼風拂過,吹散了他額前的碎發,露出他飽含滄桑和疲憊的臉龐。
譚曉站起身來,看著屋頂,喃喃自語道:“我現在還太弱小了,還不能跟你們硬碰硬。”
“既然如此,我先隱忍一番。”譚曉說完這句話,盤膝坐在床上閉上眼睛開始修煉了起來。
……
翌日。
譚曉醒來,精神飽滿,神采奕奕,仿佛昨晚的頹廢不曾存在。
吃過早飯後,譚曉拿著一塊帕巾擦拭嘴角,然後轉頭看向譚曉說道:“三哥,我想出門逛逛,順便買一套衣服,我總不能穿成這樣招搖過市吧。”
譚曉說完,指了指自己的身體,又用手比劃了一下自己的胸膛,然後笑眯眯地看著他們兩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