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桌,在農村很常見。不用的時候就貼著靠牆的條桌放著,用的時候就往外拖拖。
桌子四四方方,高度在成人腰部以上。這麼一個高度,好處多多。一來防著狗貓饞嘴,二來避免貓和狗身上的毛發。農村大多養狗和貓,狗來看門,貓來護著糧食。一到吃飯的時候,狗和貓都會鑽到桌子下麵,吃大家掉落的食物。這樣的高度,正好互不乾擾。
而吃飯的時候,飯菜都放在方桌中間,團團聚在一起,比後世的長桌看起來,要熱鬨得多。若是三世同堂,方桌正對著門的一麵必然是老者的尊位,尊位左手邊的一麵是父母坐著,而右手邊和麵對著老者坐的,定然是小輩。
這樣以示尊重的做法,通常是大家心照不宣的規矩。
林微牽著林果進來的時候,不由挑了挑眉。
老太太這心思,昭然若揭。
一般來客人,如果女主人一家也上座,那麼老者左手邊定然是男客,右手邊是女客。而左右排位也是從大到小。
按說,林明月應該是靠近老太太右手邊第一位或者第二位坐的。可現在,林明月竟然坐在了老太太對麵,靠近唐慎的一個位子。而這個位子,原本是屬於年齡最小的林果的。
林微看了唐慎一眼,笑得有些曖昧。
這個女婿,老太太看來是異常滿意啊!
放開林果,林微大大方方地坐在了程曼的身邊,林果則坐在了林微和林明月的中間。
“好了,吃飯了。”
見人到齊,老太太笑嗬嗬地發了話。“彆客氣,都不是外人,放開了吃。”
老太太和林明月一來,氣氛就有些微妙,時不時就會冷下場。程曼怕唐慎吃的彆扭,就和林誌正你一句我一句的緩和氣氛。老太太也時不時地插話,雖然看起來怪怪的,一時間也算融洽。
林明月一臉的安靜文氣樣兒,規規矩矩,小口小口地吃著飯。
林微不受任何影響,專心吃自己的飯。她胳膊受傷,左手用勺子吃也是慢的。一旦大家歇了筷子,不管有沒有吃飽,她也隻能隨著大家夥停筷。為了不餓肚子,她也隻能集中精神去吃飯。程曼和林果也時不時地夾菜給她。
肉菜幾乎都在林誌正和唐慎麵前,林果眼巴巴地看著,可也沒想著伸筷子過去。因為程曼教過,一旦有客人,隻能吃自己麵前的菜,而自己麵前的菜也隻能從靠近自己一邊的吃,萬不能從盤子中間夾菜。
這樣的事兒幾乎是從小到大都在做,所以林微他們也都養成了習慣。
可林果還小,根本不懂掩飾自己的心思。
唐慎想都沒想,直接夾了幾筷子肉放到林果碗裡,朝她笑了笑。
林果眼睛一亮,小嘴甜甜地道了謝,然後一臉殷勤地把唐慎夾給她的肉又給了林微。
“姐姐你吃。”
“……”
林微看著碗裡的肉,又看看一臉等表揚的林果,啞然無語。
妹子,你這不是搞事兒麼?
“姐?”林果眨眨眼,有些不解。“不好吃嗎?”
她姐挺喜歡吃肉的,現在咋還不吃?
不能再遲疑下去了,再遲疑下去會更尷尬。林明月和唐慎都看過來了,親娘也覺得不對勁兒,就要看過來了。
說時遲,那時快。林微一勺子把肉塞進嘴裡,撐著笑,有些虛弱地說道:“好吃……”
肉到了嘴裡,那滿身滿心的尷尬怎麼都忽略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