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自行車(1 / 2)

重生之必然幸福 我不白 3890 字 10個月前

她做農活做慣了,即便是再怎麼看著弱,那手上的力氣還是不小。林微被她拽住,有些無奈地停下來,“這都中午了,該吃飯了啊。再說,不吃飽你怎麼去做事兒?”

“大妹子,你先說吧。你先說說這活兒,我好心裡有個底,要是我做不了,那真不能浪費你這頓飯。”袁招娣不退讓,“你都已經給過我錢了,不能再讓你白花錢。”

被袁招娣拽著,林微隻好大致跟她說了一遍。

等林微說完,袁招娣咂摸了一下,有些似懂非懂,“也就是說去旁邊的村子鎮子收一些廢舊的老物件?”

“嗯,比如說老舊的書,一些銀元,還有就是一些老家具,瓶瓶罐罐之類的。”

林微對於收藏其實是一竅不通的,讓她跟袁招娣說,那也隻能似是而非地講講。隻不過,按她的意思,那就是把看著越老越舊的,還能用的東西收回來就成。至於鑒定,到時候找孫城固或者陳士林幫幫忙,找人幫忙鑒定一下就成。

這件事兒怎麼說呢,運氣占很大一半。

但不管怎麼樣,她就是想要嘗試一下。

“這事兒我能做。”袁招娣說著,腰杆都直了一些,“我家是在城市邊上,也是經常上山啥的,腿腳利索著呢。去下麵的村子收東西,你放心好了。”

就這樣,倆人勉強算是理解了各自的意思。

林微也不說吃飯的事情了,趁著中午這段時間,直接帶著她去萬老太太的家。

老太太比較好說話,聽了袁招娣的事兒,一陣唏噓,也沒二話,直接讓人住在了林微租住的屋子。

走的時候,林微隻是囑咐她,先去下邊的村鎮掃掃點,到時候再一起過去。

若說現在就給錢,讓袁招娣去收廢品,那林微隻會認為自己腦子壞掉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她又不是傻子,自然做事兒要留點心眼。

有老太太這麼個人看著,袁招娣品行什麼的,她也能側麵問問。

一路小跑回去的時候,林微腦子裡隻有一件事兒,一定要賺錢,一定要買車!

當然,這個時候也隻能是自行車!

1978年時候,需要拿著自行車票,通過當地供銷社購買,時價大概是153元。黑市價格甚至達到200左右。

在這個時候人均日工資也才幾毛錢,自行車的價值可想而知。有些有自行車的,保養相當仔細。一年都要兩三次黃油塗層,這樣一來,電鍍件基本沒有鏽跡,整車大架除了自然磨損外沒有任何變形、磕碰和硬傷。

當然,並不是說你有錢有票買了自行車就可以上路了。

你買了車,還需要給自行車弄車牌、年審鋁牌和行駛證這些。

自行車這個時候也有自行車的管理製度,最初期是市管所開始登記管理,後來移交公安局治安科管理。在基層派出所設自行車管理辦公室,在車把部分和大架中軸部分根據車輛懸掛鋁牌的編號砸上相符數字的鋼印。

各基層管理辦公室雇傭2-3人在集貿市場日主要街道路口查驗自行車的登記掛牌情況,俗稱:“查車子”。對這個年代來說,自行車算是中高級交通工具,管理當然會上心一些。

但不管後世覺得給自行車上牌子有多麼可笑,這樣的做法對自行車非法買賣、盜竊起到了很好的控製和預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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