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到鎮上,因為沒下過雨路比較好走,再加上眾人心切,所以到達鎮上的時間,比以往快了不少。
鎮上的知青安置點獨立的那幾間房稍大,一間房完全可以隔成兩間,也不會顯得逼仄。
爸媽住的那間,可以一半當臥室,一半當客廳。
她和林果、還有孫芳可以住一個房間。到時候房間裡一大半隔出來當臥室,剩餘的地方就可以弄張寫字桌放著,給林果寫作業。甚或再加一張高腳桌子,上麵放她和孫芳的書等等之類的。
另外一間就是哥哥和彭兵住,隨他們怎麼布置,她隻負責提意見,就不插手了。
隻是現在看看,似乎還要再租一間房用來當廚房。她有些記不清知青安置點有沒有廚房了……
不管怎麼說,這知青安置點有個院牆圍著,已經很不錯的了。
“對了,彭兵跟著那些人做什麼?你知道嗎?”孫芳有點不解,“不是該說的都說了麼?那些人也都記錄了下來,難不成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啊?
林微正想著事情呢,聽她這麼一問,有些反應不過來,眨了眨眼睛,說道,“過去一趟也是好的,爭取年前定罪收押。”
他們不想讓她過這個年,她也不會讓他們過好這個年!
定罪收押?
孫芳有些擔心,“趙翠家的人跑了,孫黃滿又被趙翠傷了,二賴子家就一個走路顫顫巍巍的老爺子,你說,咱們損失的這筆錢,該怎麼辦?定罪收押,她要是真還不上,也就是被繼續關監獄罷了,還能怎麼辦?”
沒錢,還能讓他們用命償還嗎?
彆說有沒有用,真要是這樣做了,估計下一步就是她們被關進去了!
“這筆錢——”
林微也有些頭疼,這事兒該咋說呢?
他們是一個鎮子的,啥情況也都知道。趙翠家就是讓他們砸鍋賣鐵,還不定能不能湊出來十塊錢!現在這一家子又跑了,想找他們,在這個交通不便,沒有電子眼的時代,無異於大海撈針。
而且真正來說,欠錢的人是趙翠,又不是她爹娘,她們沒有立場找她爹娘的。即便是她爹娘的房子給她們家,那她也不可能要!
這倒不是出於什麼人道主義,而是趙翠爹娘那處房子太破舊了,她都有些懷疑房梁會不會砸下來!
沒價值的東西,要了隻不過是累贅罷了。
至於孫黃滿家,那幾個就是胡攪蠻纏的主兒。趙翠踹了孫黃滿命根子,又要坐牢,不出意外,孫黃滿肯定是要和她離婚的。這一離婚,趙翠就是孤家寡人,讓誰賠錢?
孫家能出一個子就夠好的了。真要是讓法律堅持執行,讓孫黃滿替趙翠還錢,那能有幾個錢?
鎮子上的房產?
彆搞笑了!不說值幾個錢,就想著那是趙翠住過的,她也不會住進去。
再說,農村的宅基地,那又不是他們家所有的,那是國家的!村鎮的人隻有使用權,哪裡有什麼買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