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幸會(1 / 2)

到了公安局,已經是五點多的樣子了,幾個人正要走,卻見一個打扮的在這個年代頗為時髦的女人婀娜地走下了車,微微仰著下巴,徑直走向眾人。

“陸黎,過來。”

女人帶著濃重的港台腔,眼裡有著明顯的高高在上,看也不看眾人,朝著小姑娘伸出手,“你父親讓我接你回去。”

“我不要跟你回去!”

小姑娘一見女人,神色裡滿是緊張,還有些劍拔弩張的暴躁,就像是一隻小刺蝟,猛地團成一團。

“你可以這樣說,我不阻止你。但今天,你必須給我回去。”女人掃了一圈站著的人,“你父親和你奶奶在首都等著你,回不回去,你說了不算。”

女人的態度,讓眾人感覺奇怪,這對兒難道不是親母女?

“我要我父親來接我,不要你!”小姑娘也堅持,“你又不是我母親,憑什麼來管我!”

說著,對上旁邊公安局的人,抿緊唇瓣,說道,“她不是我母親,可她想嫁給我父親。”

“我現在不是你母親,但很快就是了。”女人塗抹過口紅的嘴唇微微揚起,“等我們從大陸回去,你很快就要叫我母親了。”

公安局的人早就引導過小姑娘說出失蹤那天所發生的事兒,因此對這個女人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當時的猜測,再加上女人現在話,都成了當時小姑娘失蹤的原因。

所以,聽見女人要帶小姑娘回去,公安局的人選擇拒絕,並再次跟小姑娘的父親打了電話。那女人雖有一瞬間的慌亂,不過還是很快鎮定下來。

小姑娘的父親要求女人接電話,女人接起電話的那刻,並沒有說話,而是聽見男人的詢問,這才說道,“我不想解釋什麼,你信就信,不信就不信。我什麼樣的人,你最清楚。”

很快,女人掛了電話,看了小姑娘一眼,笑得頗有些示威性,收回視線,上了車,自行離開。

林微對小姑娘和女人之間的戰爭沒興趣,見沒人再阻攔什麼,帶著小姑娘上了警車,趕往招待所。

從公安局出來就是天黑,回到招待所已經黑的不能再黑。前台大姐那邊喊住她,給她一個信封。

信封封著口,林微並沒急於拆開,而是揮彆了公安局的人,帶著小姑娘上了樓。

走了一天路,林微累的不行,隻想儘快洗漱完睡覺,可小姑娘嚷著要洗澡,人也抓撓著自己的皮膚,有些已經抓出了紅印子。

無奈之下,隻好給小姑娘洗了個澡,順便把她的內褲也給洗了。把人塞進被窩,林微躺在一邊,這才拆了信。

信是唐慎寫的,告訴她,他比較忙,接下來是一點見她的時間都沒有了,讓她先回首都,有什麼困難就去找他們政委,肯定給圓滿解決。戀愛報告和結婚報告都打上去了,等到閒下來,他們就找個日子把婚結了……

看完信,林微輕笑一聲,對軍人來說,哪有不忙的時候。即便是說不忙,那每天的訓練量也很驚人。後麵戰爭爆發,再加上連續不斷的摩擦,他說的什麼結婚的事兒,根本就是個不定數。

不過,他沒時間來見她,她自己的事情也完成了,沒有留下來的必要,也就不留了。

明天回家!

說到回家,林微想想自己手裡還剩的錢,頓生賺錢的豪情壯誌!

給了汪知良買銅獅子的錢,她身上隻剩下了五六塊錢。好在這個城市離首都不遠,車費錢也便宜,到時候回去了,還能有點錢吃飯……

想到這裡,林微苦笑,等回到首都,她得趕緊去找老師,要幾份需要翻譯的資料,先把吃飯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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