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兒嗤笑道:“張立業,從你爸拿錢來羞辱我起,咱們就沒有以後了。”
張立業還要說什麼,一通電話又急忙地走了。
雨兒拖著錢回家,董媽關心的問:“怎麼拖個箱子回來?”
雨兒這才說起了張父給的錢,董媽立馬罵道:“咱們不要這個錢,分手就分手,拿錢來打發人是什麼意思?”
雨兒勸道:“張家人有錢,認為錢能解決事情,那咱們就按他們的來。”
“反正不管這錢到沒到我手裡,張家都會跟外人說我收了50萬。”
董媽很生氣,雨兒哄了哄,又說起辭職的事。
這事兒,董媽堅決反對。
在老一輩看來,事業編那可是鐵飯碗,拿幾十萬來買一個都心甘情願。
雨兒從結婚的角度來說:“媽,你也知道我的工作性質,有時連軸轉就不說了,半個月的夜班,將來跟丈夫肯定會鬨矛盾。”
董媽還是反對,但態度可見地軟化了。
雨兒也就一提,等到工作室弄好,賺到錢了,父母肯定會支持雨兒。
張立業忙完事,又給雨兒打電話,才發現打不通了。
知道自己被拉黑了,張立業整個人都不好了。
在家的雨兒接到上級的解聘電話時,就知道張立業在裡麵搞事了。
雨兒問起賠償的事,上級隻說按合同來。
雨兒立馬就答應了,說好第二天去辦手續。
上級沒想到會這樣容易,問道:“雨欣,你可想好了。”
雨兒好笑道:“您來通知我,我接受您的安排,這樣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