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有些拘束地站了一會兒,才開口請安比槐進門。
安比槐有著男人的通病,喜新厭舊。
林秀從前小有姿色,又有那樣高超的繡技,安比槐也真心喜歡過一段時間。
要是林秀不那麼心軟,聽安比槐抱怨幾句就拿銀子出來,安比槐可能會喜歡林秀多幾年。
男人啊,最愛做的就是軟飯硬吃。
安比槐坐下後,清了清嗓子才說:“容兒又寫信來說要香料,上一回已經花了三千兩去置辦。”
“我想著,做個嬪位娘娘也就算了,咱們這樣的出身。”
要不是有一張好嘴,安比槐當年也不可能抱得美人歸。
林秀一聽三千兩,頓時著急了。
不管家的林秀,根本不知道安比槐有多少銀子。
林秀立馬說道:“老爺說的對,咱們要認命。”
“我手頭上還有幾十兩,老爺要用的話,我這就拿給你。”
安比槐自然不會要,幾十兩不過是一頓酒錢。
看著正院破敗的樣子,安比槐半分也沒想過給林秀翻新一下。
林秀這種人,對誰都舍不得,對男人最舍得。
小翠上了茶,安比槐喝了一口就想吐,這什麼陳年爛茶。
安比槐想了想吩咐道:“周放,去庫房領點茶葉來,對了,再拿幾匹布來。”
就算不給正院翻新,庫房裡沒人要的布,還是能給林秀幾匹。
安比槐剛說完,林秀立馬擺手道:“不,我身上這衣服才做沒兩年。”
安比槐聞言嫌棄地看了一眼,想到二十年前那個妙齡少女,身著繡花衣裳,微微一笑多麼美好。
現在麼,純純一個糟糠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