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你現在就立個字據?”他弟興奮得,居然不知從哪裡翻出來一張紙一隻筆。
林清屏心裡惱恨,也隻能輕言細語,“我現在就算寫了也不做數。”
“怎麼就不做數呢?”
她弟和她娘都瞪著她。
“一,就算我寫了,顧鈞成把錢先取走了,你們也拿不到,上哪都說不上理,我和他是夫妻,夫妻財產是共同的,我的就是他的,就好像,娘的錢就是爹的,爹的錢就是娘的,娘拿了爹的錢,村書記還會管不成?”
林家母子倆陷入沉思。
“二、再有,顧鈞成那個人你們是知道的,手段很多,回頭說一句,我是在你們脅迫下寫的,這張字條也無效。三、……”
“還有三呢!”她娘都要跳起來了。
“是啊,第三,就算顧鈞成沒有取走錢,你們這張紙條顧鈞成也不告你們,你們拿著也取不到啊,要我本人去,我不去,你們去取,公安局派出所要來查問的,你們是什麼人啊,為什麼本人不來取錢啊,為什麼全取了啊……許許多多的問題,祖宗十八代都要調查得清清楚楚。”
林家貴是怕調查的人。
一聽“公安局”“派出所”這幾個字腦袋都發麻。
她娘吳阿秀一聽,也有點怵。
她不知道林清屏是不是騙她,但她一想,如果錢在銀行這麼好取,那不是人人都可以隨便去取彆人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