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媽一語中的,不過現在對我來說,彆的都不重要,先救姑姑才最要緊。
我帶著堂單,還有香爐酒碗之類的用具,和馬叔一起回了家。
因為我現在沒有自己的房子,就隻能在馬叔家先供起來了,好在馬叔並不介意,還帶著我出去買了很多供品,準備明天正式供奉。
轉過天的早晨,我起了個大早,恭恭敬敬地把兩張堂單貼起來,擺上香爐供品,又上了香。
接下來,按照潘迎瑩給我的表文,我照抄了一份,然後在堂前焚化了。
這表文是給姑姑延壽的,年限那裡我糾結了半天,最後寫的是:二十年。
焚化之後,那表文的紙灰很神奇的懸空數秒,然後才徐徐落下。
馬叔說,他看到一個年輕人拿了表文,已經去辦事了。
我心裡一塊石頭才落了地,那年輕人一定就是吳小順,其實嚴格來說,立堂之後他就是堂口的走陰童子,專門負責往地府傳遞書信訊息的。
老碑王辦事就是靠譜,當天夜裡我就做了一個夢,吳小順在夢裡告訴我,求壽的文書已經回來了。
陰司的回複是:不準。
理由是陰司已經勾了名,無法撤回。
不過還是給了老碑王一個麵子,允許姑姑過了明年的三月三再走,算是變相延長了一年的壽命,而且可以讓她不遭罪的走。
也就是說,還有一年的時間,她就必須得走了。
折騰了好幾天,就得到這個結果,我心裡還是有點難過的。
馬叔勸我,說人家求壽,一般都是兩三年到頭了,你可倒好,直接要二十年,陰司能批準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