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他被喬廠長批評,當天晚上喬廠長就被殺了,第二天一早他就收拾行李跑了。
如果說他不是殺人凶手,天底下就沒有殺人凶手了。
這個大帽子,死死的扣在了他的頭上。
恰好那時候趕上嚴打,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槍斃了。
可是這還不算完,那小夥子剛被槍斃沒幾天,警方抓了個女的,罪名是流氓罪,亂搞男女關係,還收錢,說白了就是J女。
那女的供出了好些人,其中有一個就是已經被槍斃的小夥子。
警方一對供詞,發現不對勁。
喬廠長被殺的當天晚上,那小夥子並沒在家睡覺,他下班之後就跑去這女的家住了一晚上,還給了三十塊錢!
也就是說,他壓根就沒有作案的時間。
這個事,小夥子當初的確是撒謊了,沒敢說自己在外過夜。
因為那個時候嚴打,彆說嫖J了,就算在大街上衝女孩吹口哨,都有可能被拉去槍斃。
我記得小時候我家有個鄰居就是這麼死的。
他倒不是衝女孩吹口哨,而是兩個女的在大街上打架,上衣都扯開了,他一時衝動,趁亂上去摸了一把,就被槍斃了。
說出來可能沒人理解,但那個年代就是那樣,不信的可以去網上搜一下就知道了。
所以說,當時那個小夥子是無辜冤死的,他根本就沒有殺害喬廠長。
但人已經槍斃了,也隻能將錯就錯,再說那時候嫖J也是死罪,也不算殺錯了。
可天底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被傳了出來,小夥子的家人就四處去告狀,說自己兒子被錯殺了。
於是這個案子就重新開始調查。
這一深入調查,又有新線索。
那塊帶著釘子的木板上,隻有喬廠長一個人的指紋,而且經過多番調查,他們發現,喬廠長很可能是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