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啊。”
林蕭隨意點頭道,“那來吧!”
浪言有些同情胖子,一會兒指不定會被老大怎麼折騰,他可是非常清楚,林蕭耍起人來都是往死裡整。
“來這邊選車!”
浪言大手一揮,帶著眾人走向豪車群。
帳篷一側,停了十幾輛豪華跑車,都是經過改裝後的極品,絕對可以勝任最極端情況下的比賽。
“我就用這輛吧。”
林蕭選了一輛爆改版的帕薩特。
這輛車隻是用來試路的,也是現場所有賽車中性能最低的一款。
一看林蕭選這輛車,很多人都笑了。
“連車都不會選,就這樣還要參加比賽?
也不怕丟人現眼。”
“還以為他真的是高手呢,現在看來是我眼瞎了。”
“這下胖子高興了啊。”
胖子果然高興的很,他興匆匆選了一輛英菲尼迪競速版,最高時速三百八,加速到一百公裡隻需要三點六秒,性能非常強悍。
從選車就能看出來,這一場比賽,林蕭必輸無疑。
胖子吹一聲口哨,對林蕭笑道,“我可以再給你選擇一次的機會,要不然一會兒輸了,該賴自己的車不行了。”
“放心!用這輛車贏你足矣,太好的車浪費了。”
林蕭反唇相譏。
人群傳出轟笑。
胖子臉色微變,沒好氣地說道,“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那就賽場上見真章吧。”
“請吧!”
林蕭當先鑽入車裡。
胖子也上了車。
浪言站出來跟大家談競賽規則。
規則很簡單,一圈定勝負,誰先到達終點誰贏。
規則雖然簡單,跑起來卻沒那麼容易。
畢竟林蕭不熟悉線路,而胖子整天都在這邊玩,哪裡有彎,哪裡有坡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而且胖子敢自告奮勇地出來比賽,肯定有幾把刷子。
所以,胖子自認為必贏。
兩輛車來到起始線旁,眾人圍在兩側,興奮地叫喊著口號。
“讓你先跑三秒!”
胖子把胳膊伸出車窗,朝林蕭囂張地揮動手指。
林蕭的目的並非跟他比試,隻是想證明一下自己的實力,讓眾人閉嘴,順便熟悉路線為接下來的比賽做準備。
所以,林蕭第一時間加速衝了出去,根本沒搭理胖子的挑釁。
嗡!車子如離弦的箭。
胖子果然等了林蕭三秒,然後對旁觀者說道,“嘿!你們看好了,看我如何追上他。”
嗡!胖子一腳油門踩下去,英菲尼迪電射而出,速度快如流光。
“好車就是好車,我這車改的怎麼樣?”
一個富二代笑嘻嘻地顯擺自己的車子。
胖子開的車就是他的。
胖子如果贏了,他的臉上也有光。
整個南環新路,大概十五公裡左右,因為彎道較多,速度無法太快,一般情況都需要八到十分鐘才能跑完全程。
就算頂尖的車手,也需要六到七分鐘。
胖子每天都在跑這條線路,可以穩定在九分鐘,也算是駕駛經驗豐富的車手。
大家也覺得,胖子穩贏林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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