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一更)(2 / 2)

原主是在啟明娛樂公司門口被康富有撿到的,康富有曾說,他想著大公司淘汰下的人資質應該都不錯,哪知居然還撿了個寶。

“有點印象,但我不知道是童亦辰乾的。”童然說。

“我本來昨天就想告訴你,又怕影響你比賽,”辛雪微歎,“我推測,童亦辰篩掉童可然後,見童可然簽了一家沒前途的小公司就不管了,直到得知童可然參加了《全民偶像》,所以又忍不住出手了,還有……”

她欲言又止,表情有些古怪,“你還記得童亦辰那晚的醉話嗎?”

童然:“記得。”

辛雪:“我懷疑,他口中那個邵闕下半輩子退而求其次的替身,就是童可然。”

“什麼?!”童然頓覺背脊一寒,渾身陣陣發麻,“你有證據嗎?”

“沒有,我隻是覺得奇怪,他對童可然的忌憚已經超出了常理。”辛雪分析說,“他如今是啟明娛樂第一股東,又有邵氏做後盾,童可然再紅還能威脅到他?他為什麼寧可偷偷賣房子都要控製你?

“但如果童可然就是他口中的替身,那一切都說得通了,因為童亦辰現在所有的倚仗都來源於邵闕,他害怕邵闕被搶走,所以不能讓童可然被邵闕發現。”

童然呆坐在沙發上,好半晌,他忽然乾嘔一聲,起身衝進了衛生間。

辛雪忙跟了上去,就見童然撐在馬桶旁狂吐。

她著急地不行:“可可,我都是隨便猜的,你彆這樣……”

童然根本聽不到,腦子裡嗡嗡作響,隻覺得無比惡心——不但惡心童亦辰,還惡心邵闕!

零碎的線索漸漸拚湊出了清晰的脈絡,或許在另一段時空裡,自己在17年底被淹死,半年後,和他有幾分相似的童可然成了啟明娛樂一名練習生,然後被邵闕注意到……

以原主的性格,不可能為了錢就去出賣肉/體,更不可能不顧自尊給人做替身,多半就是被邵闕給騙了。

而在那條故事線裡,原主和邵闕一直在一起,換言之,如果沒有童亦辰的插手,原主本不該猝死,他還有未來幾十年的人生。

童亦辰不但毀掉了自己的名聲,還扼殺了原主的性命!

“可可?你還好嗎?”辛雪急得團團轉,都準備打120了。

“我沒事。”童然抬手抹了把嘴,按下了衝水按鈕。

他走到洗手台邊漱了漱口,人已經完全冷靜了下來,隻是臉色非常難看。

“姐,我要見邵闕。”童然當然不是想賠上自己去勾引邵闕,而是想要驗證辛雪的猜測,儘管直覺告訴他,事實大概就這麼荒誕。

“你真沒事?”辛雪認真打量著童然,隔了會兒才說,“10號公司召開第二季度股東大會,我會想辦法讓邵闕來一趟。”

她並不擔心童然會出什麼昏招,不管處境有多艱難,童然從來都是積極向上,骨子裡是寧折不彎的,絕不會為了報複一個人而作踐自身。

“姐,我忽然有了個絕妙的主意。”童然對著鏡子笑了,殷紅的唇像塗了鮮血,淺棕色的瞳眸染上了幽暗。

辛雪:“什麼?”

童然沒有立刻作答,他回到客廳,從糖盒裡挑出塊薄荷糖喂進嘴裡,“童亦辰不是最在意邵闕了嗎?”

他一口咬碎薄荷糖,刺激的涼意直衝鼻腔。

“我要讓邵闕,親自送他下地獄。”

作者有話要說:  我知道字數少,但是還有一章,本來應該中午發,係統給我自動更新了兩個小時!

這幾天我會努力多加更,就是更新時間不敢保證穩定,見諒哈!

——

ps.前麵修了一點設定,就是APP直接告訴可可身體回不去了,原本我是安排可可想要回去的,但隨著和新身體的牽絆越來越多,最終選擇留下來,不過評論區一直問我回不回去,我想著也不是重要的設定,乾脆直接說了吧。

然後文案也排雷了,我一直以為複仇奪舍者是正常爽文套路,沒想到這個也成為大眾雷點了。

愛大家,麼麼噠!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