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胡攪蠻纏(2 / 2)

至於婦女報警這邊,即便林彥事出有因,但在拉扯和挪車的過程中,確實存在危險行為,所以治安警員建議雙方私下協調解決。

大致就是婦女想去拍個片子或者檢查一下什麼的,就讓她去,然後林彥付點醫藥費,這事就過去了。

“不行,明星就了不起了?”

“他差點撞死我,我不可能私了!”

婦女一梗脖子。

“你想好了?”治安警員看了婦女一眼。

“你要是不同意調解的話,那你也得跟我去一趟治安署。”

“你剛才拒不禮讓救護車的行為,屬於擾亂公眾秩序中的破壞公共交通秩序,追究起來可能要麵臨十五天的拘留,兩千罰款。”

“你確定不調解?”

婦女一聽要拘留罰款,登時眼中露出一絲慌亂。

但她還是假裝鎮定一指林彥。

“調解也行,我剛才被他推了一下,現在全身酸疼,必須要去醫院做個全身檢查。”

“另外,他用車嚇唬我,給我造成了精神損害,必須在全網公開對我道歉!”

聽到婦女的第二個要求,林彥都忍不住樂了。

他直接掏出手機,對婦女道:“來,你告訴我你叫什麼,我現在就發微特給你道歉!”

婦女故意提第二個條件,就是想要刁難林彥。

畢竟這種大明星都好麵子,讓對方給自己公開道歉,對方肯定不願意答應。

到時候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訛一點精神損失費什麼的。

她卻一萬個沒想到,林彥竟然答應得這麼痛快。

就在婦女豬腦過載,想不明白緣由的時候,還是警員好心提醒了一下她。

“你剛才堵著救護車的視頻可都被人拍下來了。”

“你知道林彥有多少粉絲嗎?”

“真讓他給你道歉,你覺得看了視頻的網友是罵他的多還是罵你的多?”

“到時候你的孩子會怎麼想?你同事會怎麼想?領導會怎麼想?”

婦女這才緩過神來,指著周圍的人群大聲嗬斥。

“不許拍!”

“你們侵犯了我的肖像權!”

“誰敢發到網上,我就告你們!”

卻不料大多數人還是舉著手機,根本不理會她。

“他們在侵犯我的肖像權,你不管嗎?”婦女一見沒人搭理自己,隻好轉向警員質問道。

“不要臉!”

不等警員說話,就聽到人群裡有個小姑娘喊道。

“我們在拍彥神,誰拍你了?”

旁邊一個男人也附和道。

“對啊,我們拍的是交通事故、拍的是救護車、拍的是明星,誰管你喲!”

警員也跟著解釋:

“未經同意單獨拍某個人並且進行傳播,確實會侵犯肖像權。”

“但如果大家隻是對事不對人,真實記錄了事件發生的過程,為了社會公共利益,並不是以個人盈利的目的,則不構成侵權。”

婦女一聽自己怎麼說怎麼不占理,頓時祭出最後的絕招。

“嗚嗚嗚~”

“你們明星、警員都合起夥來欺負我一個弱女子!”

“這社會還有沒有天理,有沒有王法了?”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的大G開到附近,停了下來。

一名健碩的黑衣男人走下車來到近前,剛好看到這一幕。。

他站到林彥旁邊,拉開手裡的手提包,掏出一遝鈔票。

“你不就是想要錢嗎?”

“我替林先生出了,這些夠不夠?”

說著,將鈔票扔到了婦女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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