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綜合了凱旋和紫韻的法務團隊意見之後,目前解決辦法有三種。”
祁薇繼續彙報。
“第一,聯係對方進行和談。”
“第二,聯係第三方平台處理。”
“第三,起訴。”
“首先排除第一個。”林彥堅定道,“絕不和談!”
“好!”祁薇讚道,“我支持!”
拒絕和談,並不是因為林彥莽。
而是麵對這種惡意侵犯他版權、還是第一次的,他就算賠錢也必須要告到底!
否則一旦和談,那麼以後彆人就會覺得,林彥的作品可以隨便抄。
反正被發現了花點錢就可以解決。
又不用對簿公堂又不用損失名譽,簡直沒有犯錯成本!
因此,林彥必須要殺雞儆猴。
通過這件事告訴所有人,侵犯他版權的必將追究到底!
“第二個辦法是什麼意思?”
林彥問祁薇。
“第二個你應該也不會喜歡。”祁薇笑道,“這個辦法是一些被跨洲侵權普通人最常用的解決辦法。”
“直接聯係抄襲綜藝的播出平台,韓洲秀爾市電視台和韓洲Kp網絡視頻,提供版權證明,讓他們下架侵權的視頻。”
“此法省時省力,但治標不治本。”
“因為平台並沒有幫彆人追回侵權所得的義務。”
“就算他們下架了視頻,最多停止對方繼續侵權獲益,但是已經得到的利益卻不會賠償給咱們。”
“這件事可以和起訴一起做。”林彥道。
“好!我的建議也是二、三雙管齊下。”祁薇認同。
隨後進一步彙報道:
“常規的訴訟有兩種渠道。”
“第一,在咱們梁洲起訴。”
“第二,去韓洲起訴。”
“正常來說,咱們不管在哪一洲起訴,都是穩贏的局麵。”
“而且根據藍星的版權法,對麵一定會賠付你一筆巨額的補償金。”
祁薇的意思林彥清楚。
這次的抄襲,不是尋常事件。
因為藍星的版權法非常完善,處罰的力度也非常大,一般的小公司發現一次抄襲,就能被告破產。
因此就算各洲之間有網絡壁壘,也很少有人會鋌而走險地去跨洲抄襲彆人的作品。
最多像羅裁縫那樣,擦邊縫合一下。
秀滿娛樂作為韓洲的巨頭娛樂公司,不可能不懂版權法。
他們這次不僅抄襲了《奔跑吧》,而且還在韓洲的電視台以及網絡視頻平台明目張膽地上線。
說明這件事背後的利益鏈條,一定不簡單!
對方明知故犯,絕對是有恃無恐。
所以,不能按照正常的形勢來判斷這件事的走向。
祁薇也馬上給出了分析。
“照目前來看,咱們起訴大概率會遇到麻煩。”
“如果在梁洲起訴的話,咱們的版權資料提交便捷、審查迅速、依舊是穩贏的局麵。”
“但是對方一定會上訴,而且後麵還極有可能遇到執行判罰不順利的問題,如果對方在梁洲沒有資產,又拒不執行判決賠償的話,就要拖扯相當久的時間。”
“至於在韓洲起訴,對方有準備的情況下,恐怕會遭遇非常多的阻撓,能不能打贏都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