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回去吧。”顧玉如柔聲說道,她怕待會兒孫氏又要打孩子了。
自己畢竟是個外人,幫的了一時而幫不了一世。
黎鳳華不由分說地把采到的小野花遞給了顧玉如,黎暮暮正在顧老夫人身邊,也恰好看到了這一幕。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錯覺,剛剛黎鳳華看自己的眼神,充滿了挑釁。
黎鳳華回去後,可想而知又被孫氏揍了,不過這次她還挺高興的,她以為她娘打的越狠,三嬸就越是心疼自己。
所以,她雖然哭的很大聲,心裡卻盼著她娘使勁兒打,隻要打不死,她就能夠過上好日子。
吃飯的時候,黎家自然就是衙役們給的東西了,而黎家有菜有肉還有羊奶喝,美味又營養。
一陣子下來,黎家人一個個瘦了不少,可顧家人大部分都還是紅光滿麵的,脫下囚服換上普通的衣服,絕對看不出是遭了難的人。
“黎家那小丫頭,過來吧。”宋薔做好了飯對著黎鳳華招手,答應給她的餅子,是不會食言的。
黎鳳華抱著破碗,頂著滿臉的傷就走了過來。
看的宋薔心裡難過,忍不住感歎,“天殺的啊,怎麼下的去手的?”
黎鳳華可憐兮兮地咬著唇,但是看到顧玉如牽著黎暮暮走過來,就搖著頭,一臉堅強地道:“鳳華不疼,三嬸是好人,就算挨打,我也喜歡三嬸。”
顧玉如淡淡地笑著,眼裡滿是心疼,“好孩子,聽你娘的話,少挨些打,彆再惹她生氣了。”
黎鳳華卻搖頭。
顧玉如皺眉,“為什麼呢?挨打不疼嗎?瞧瞧這臉都腫了。”
“不疼,娘不喜歡風華跟您走的近,可鳳華喜歡您,就算被打死,鳳華也不要不跟您來往。”
如果不是通讀了小說,如果不是接受了原主的記憶,黎暮暮還真的信了這個二堂姐是個倔強,是非分明的人。
可事實上,她就是個貪慕虛榮,偉大目的不擇手段的人。
小說裡女主出生後便被當成了福星,她原本就不受待見,可也活了下來,但是後來嫉妒女主,被女主收拾的很慘。
黎暮暮最為不理解的是,在流放的路上,她有一次差點想要捂死女主,後來女主三歲的時候,在流放地她更是想要推女主進河,結果被女主設計自己掉下去淹死了。
那個時候她也不過才八九歲而已。
黎暮暮瞧著黎鳳華討好自己母親的樣子,這是把對後來對女主的仇恨轉移到了自己身上啊。
但是眼下無憑無據,自己說她想要的對自己不利,也沒人會相信。
反正不過是個孩子,黎暮暮決定見招拆招。
黎鳳華回去後,可想而知又被孫氏收拾了一頓,而黎業壓根不管,又不是兒子,丫頭片子而已。
整個黎家都沒人為她說一句話,唯一說的不是勸阻,而是嫌黎鳳華哭起來太吵了,沒辦法休息。
她越是被打得慘,越能夠引起顧家人的心疼,不過顧家人還是很理智的,不輕易插手彆人家的事兒。
晚上的時候,黎家的餓的不行,強撐著去附近的林子裡找吃的,林思妍說自己不舒服,可沒人管她,不就沒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