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尷尬地笑笑,“我家妮兒可跟您不一樣,您是當官人家的小姐,我家妮兒就是個鄉下野丫頭。”
黎暮暮搖頭,“都是一樣的啊,哪裡不一樣?”
“這……”
秦嶺看了眼被說的埡口無言的女人道:“旺兒娘,之前我倒是不懂,可現在倒是看出來,這女娃娃讀了書也有大用處呢,你咋還不懂呢?”
“村長,我……那就沒人幫我乾活了。”女人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家妮子笨,哪能跟人家比啊,認不了幾個字,不是浪費嗎?讓她哥哥一個去就成了。”
小姑娘怯生生地跟在她娘身邊,咬著唇,年紀也不是很大,但比黎暮暮要大上兩三歲的樣子。
黎暮暮看著那膽怯地小姑娘,對上號了,這個小姑娘應該就是陶妮,膽小怯弱,後來為了哥哥能有一門親事,選擇了換親,話也就是她嫁到男方家去,男方家再嫁過來個姑娘。
聘禮嫁妝就都不用出了。
然而,她要嫁的那個男人比她大十幾歲,而且脾氣很不好,還暴躁,她大著肚子被家暴致死。
可是娘家人沒有一個人為她出頭。
黎暮暮想到小說裡的劇情,心裡酸酸的。
她拉著女孩兒的手,現在還是溫熱的,“妮子姐姐,你要來我家讀書認字嗎?”
妮子搖搖頭,“不去,讀書沒用,等我長大的就要嫁人給我哥娶媳婦!”
旺兒娘瞪了她一眼,“胡說啥呢,這麼點兒就說嫁人的事兒,丟不丟人啊?”
妮子嚇得頭低得更深了。
可黎暮暮並沒有放棄,“讀書很有用的,可以認字,可以用學問去賺錢的。”
黎暮暮雖然小,但是她的話大家還是不懷疑的。
畢竟在大家眼裡,她就是個有見識有本事的小姑娘。
旺兒娘眼前一亮,“暮暮呀,我家妮子也能跟你一樣有本事嗎?要是當個郎中也不錯,治病就能掙錢,自家人生病也不怕了。”
黎暮暮點點頭,“當然可以了,不過要是連字都不認識,怎麼看得懂醫書,怎麼給人家開方子呢?”
“這倒是啊。”旺兒娘喜上眉梢,“暮暮都這麼說了,你要是願意的話,你就去試試,能不能行看你自己個的命了,要是不行,那就彆耽誤大家的功夫。”
妮子的眸子肉眼可見的亮了,她想笑,卻又不敢,“娘,我想跟暮暮妹妹玩兒。”
黎暮暮鬆了口氣,或許她能做的事情不多,因為被書中各種各樣的設定所限製。
但是她沒辦法看著眼下活生生站在自己跟前的人,哪怕是不起眼的路人,可她既然遇到了,也想著試圖拉一把。
“玩啥兒?讓你去是學本事的,不好好學,小心你的皮。”女人說完就衝著黎暮暮笑了。
秦嶺點了點頭,“這還差不多,要我說,也就暮暮丫頭人好,不然這麼好的事兒還用勸你?少一個人家還省心呢。”
旺兒娘嘿嘿地笑著,也不反駁,她也沒什麼大見識,從生下來就在乾活,然後嫁人,嫁了人後繼續乾活,生孩子,沒有想過其他的。
“聽見沒,有女娃娃的沒事兒的也可以送過去,我再說一遍,去了是讀書識字長本事的,不是去鬨騰的,誰家要是管不好孩子,那讓我知道了,我可不給你留情麵,趁早給我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