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淵皺了皺眉,“那您還是去問問吧!”
“成啊!”黎老太太知道這事兒有門了,她一溜煙地跑了出去,巴不得把這個喪門星送出去。
她總覺得,自家倒黴不走運就是因為黎昭昭這個掃把星,她一走黎家之前的氣運就回來了。
那戶人家本來是不想要的,雖然三年無所出可人家到底還年輕,才二十歲,不過黎老太太也是說了好些話,她沒說是養不起,隻說眼下黎淵忙著回上京城的事兒,家裡沒個女人,照顧不好。
夫妻倆也不是蠢笨的,自然知道黎家的來頭,雖說不確定能不能回上京城,可是到底是比一般人有希望的。
夫妻倆眼神一交流,為了這百分之一的希望,他們也同意了。
黎老太太想要錢財可又不好意直說,隻說他們老家有規矩,孩子不能白送人養,需要拿些東西,這樣對兩家都好。
夫妻兩個也懷疑了,並沒有給錢,隻給了些糧食,就算作罷了。
黎老太太不高興,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就這樣,黎昭昭被送給了陳達和蔡氏夫妻兩個。
因為不是自己所出,也不是真的想要這個孩子,隻是出於利益,他們對黎昭昭,也沒有幾分真心,但到底是有人管了。
黎昭昭的日子總比在黎家的時候好多了。
因為兩個村距離並不遠,而且也有人在那個村子裡有親戚,很快這個消息就傳到了顧家這頭。
黎暮暮也挺意外的。
她沒想過黎昭昭在黎家還能像小說裡一樣成為團寵。
可也沒想到,她被送人了。
不過她想到黎昭昭之前尿了都沒人管,真的覺得被送人了遠比她在黎家好。
也隻是眼前罷了。
但是陳達這對夫妻在小說裡也是有過描寫的,他們的確領養過一個孩子,但那是兩年後,他們成親五年,一無所出。
起初他們對這個女孩子不能說
多好,但也還湊合,至少吃飽穿暖是可以的。
可是隨著他們突然間有了孩子後,那小姑娘在家裡的日子就格外的艱難,被蔡氏非打即罵不說,還要乾超乎她年齡的苦活累活。
最後實在是太餓了,偷吃了女主的東西。
雖然偷東西不對,但是女主的做法也很過分,直接讓村子裡的娃娃們不搭理她,女孩是村子裡的團寵,男孩子都想跟她玩。
女主討厭的人,村子裡的娃娃們自然不給她好臉色,還故意針對她,把她撿的柴火弄散,故意把她推進水裡,她乾活的時候也故意搗亂。
而每一次,她都會被蔡氏打,一次比一次重,舊傷未好又添新傷,直到她死了。
她死的悄無聲息,雖然她做錯了事,但最不致死。
她本有機會在蔡氏的打馬下苟延殘喘著長大,長大了就可以逃離這個家,但是她死在了六歲那年。
關於未來,她再也沒有機會了。
而女主,從來沒有任何的自責,這與她無關。
想到此,黎暮暮覺得黎昭昭這樣算不算報應呢?
仔細想想,怎麼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