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階段,我方與人類文明一方正處於交戰狀態。文明疆域,文明艦隊,皆是戰場!
貴方說中子星處那隻是一支科考艦隊,不涉及軍事,那請問,貴方艦隊出動之時,可曾向我方報備?可曾得到我方許可?
如果我沒有記錯,沒有吧?既然沒有,你方如何證實那隻是一支科考艦隊?
我方嚴重懷疑你方打著科考艦隊的幌子,暗地裡要進行什麼陰謀。既然如此,我方滅掉你方艦隊,合理合法!”
人類一方怒發衝冠:“滿口胡言!任何一個四級文明,都能從我方艦隊組成看出來這是一支科考艦隊,你們便看不出來?再說,銀盟哪條法律規定我方需要向你方報備?
反而,銀盟法律明文規定,不許向非軍事艦隊展開進攻!你方公然違背銀盟規定,是想要以己方內部規定來代替銀盟規定麼!”
雙方便以此為戰場,展開了唇槍舌戰。
不論五大聯盟律師團如何辯解,人類一方始終扣準了一個主題,咬死了銀盟規定。
你說報備,你說我方無法分辨,你說我方更沒有分辨義務,你說這是銀盟內部默認行為——既然雙方開戰,那就各自無所不用其極,哪兒管你是兵還是民,這麼多年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等等等等,無論五大聯盟一方說什麼,人類一方始終隻咬準了銀盟條約第76款第332條的規定不放。
規定就是規定,我管你什麼潛規則什麼默認默契,我就問你,是不是要違反銀盟規定?至於彆的事情,關我什麼事?
一連激烈辯論了幾天時間,其間還休庭了一段時間,五大聯盟一方最終發現,想要避開銀盟條款,以潛規則、默契、現實情況等為借口來解釋此事,不可行。
“那就改變策略!在銀盟法律條文的框架之內與人類一方辯論!”
五大文明聯盟一方最終下定了決心。
於是,五大文明的法律精英們便發現,在法律框架之內的話,己方可利用的點,似乎僅有一個。
銀盟條約第76款第332條規定了幾種情況,一,科考、民用、商業等非軍事力量。
二,在非戰場環境及非參戰條件。
三,不足以對戰爭局勢造成任何影響。
唯有同時滿足這三條,才享有戰爭豁免權。
而這三條之中,第一和第二條是很顯然的。
那支艦隊很顯然是科考艦隊,並不具備軍事力量。那顆中子星周邊,也很顯然不是戰場環境,更不具備參戰條件。
那麼留給己方的空子就隻有第三條了。
通常來看,按照一般理解,一支小規模的科考艦隊而已,同樣是很顯然不足以對戰爭局勢造成任何影響的。但這句話要是深究的話,還是能挖掘出一些漏洞來的。
比如……我方懷疑你方科考艦隊是在那裡研究什麼高殺傷性新式武器,一旦研究成功,便可以在戰場之上取得優勢,這算不算對戰爭局勢造成影響?
你說沒有?拿證據來。如果人類提交了研究項目的記錄作為證據,那,你怎麼證明你們沒有隱匿、私藏、偽造研究記錄?
畢竟科考艦隊是你們的,你們要偽造記錄,誰能看出來?
又或者更直接一點,你方科技如果進步,同樣會對戰場局勢造成影響。這似乎覆蓋麵太大了一點,但從邏輯上來說也是能說得通的:你方敢說你們的研究成果不會用在戰場上?
就算是民用科技,那,你方後勤力量增強了,也同樣能影響戰場局勢啊。
果然,改變了策略之後,庭審現場,辯論會之上,五大文明一方立刻大占上風。
“你方是否有證據證明你方不是在研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據我方拍攝到的畫麵,你方曾多次故意轟擊中子星,引發中子星星震,是否在研究新式動能武器?”
“你方能否保證你方此次研究成果不會應用在戰場上?不能?那你方憑什麼說不會影響戰場局勢?”
人類一方的法律精英啞口無言,被憋得滿臉通紅。
旁聽席上,眾多文明代表心中紛紛歎息。
此次事件,不管從哪個方麵來看,人類一方都是占據道理的那一方。五大文明聯盟的辯解,純屬強詞奪理,純屬詭辯。
但沒辦法,銀盟法律不完善,有漏洞啊。
辯論會以人類一方大敗而結束。
但此次審判
還不算完。
遇到這種情況,銀盟法官具備最後的判決權。
此次,每一名旁聽代表都能察覺到,人類占據道德和道義,五大文明聯盟一方,則占據道理。
歪理也是理。
通常來說,這種情況,銀盟法官會判決占據道德和道義的一方獲勝。畢竟這麼多旁聽者,要顧忌社會影響。
再說,人類所求也不過分啊,不過是幾萬銀幣的賠償,一些死囚替死鬼加幾句道歉而已。
可以算得上是誠意滿滿了。
隻要判決人類獲勝,此次審訊便算是對內對外,對銀盟,對星際社會都有了交代,可謂公私兩便。
甚至於從內心來說,旁聽者們也希望人類一方獲勝。
但……
銀盟法官的聲音通過翻譯器,傳送到了每一名參與者耳中:“人類文明起訴五大文明聯盟屠殺己方科考艦隊一事,判決敗訴。
原因為人類一方不能證明己方科考艦隊不會影響戰場局勢。
此次審訊費用總計17萬銀幣,由敗訴者一方承擔。
此次審判結束。”
銀盟法官的身影直接消失,通訊直接中斷。(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