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回,我告病還鄉來得及嗎?”
如果魯王是遇刺,那怕手腳都被砍了,翟宏夏都不會像現在這麼慌,因為大不了抓賊緝凶就是,可是中邪被詛咒之後,手腳變成豬蹄就真的太難說了。
哪怕不往深入想,隻稍微聯想下。
對方今天敢詛咒,並且成功詛咒了王爺,明天會不會就去詛咒當今聖上?
估摸著光武帝他想不多想都難!
一件事情,一旦有可能威脅到當今皇帝的性命,乃至於尊嚴,那就絕對不可能輕拿輕放,隨便結束,鬨個天翻地覆,或因此變成巫蠱之禍也不足為奇。
而巫蠱之禍——
還沒離奇到人手變豬蹄呢!!!
通讀史書,同時對光武帝性格也有所了解的翟宏夏,又怎麼可能不慌呢?
“大人,來不及了,除非您現在當場暴斃,不然的話,恐怕就隻能要麼幫魯王驅邪成功,要麼找到幕後凶手。”
周回也很無奈。
但來不及就是來不及啊!
現在抱病,那也得先上折子到朝廷戶部那邊,戶部審核後,要先找到替補官員,讓替補官員帶上一係列手續前往郡府這邊交接才行。前後最起碼也得耽擱兩三個月時間,那時候,魯王的情況估計早就已經事發,到哪還來得及啊!
暴斃就不一樣了,暴斃的話,本地副官會立刻快馬加鞭告知上官,雖說走不了八百裡加急的路子,但也能加急加快,且不用立刻告知戶部,就會由上官安排副官代執政,緊接著再告知戶部。
等待戶部增補官員過來接替。
過程則一直由副官代理執政。
人死為大,光武帝但凡要點臉,就不能因為魯王的事牽連到前郡守身上。
畢竟人都鞠躬儘瘁,死而後已了。
“唉,算了,魯王出事,我這郡守怎麼都不可能獨善其身,周回,你拿上我的私人名帖,現在就去魯王府拜訪。
最好能親眼見一見魯王,甚至於摸一摸魯王的手和胳膊,確定是真變了。
還是用了什麼障眼法。
又或者移花接木的手法。
如今魯王府的那個新總管應該也很慌張害怕,估摸跟本官心情差不多,你進去見到他,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畢竟本官與他的訴求應該是一樣的。至於其他的,你自己發揮,還有就是一定要問清楚新來的那個王府總管想乾什麼?
是想一直封鎖消息還是要怎麼辦?
如果想繼續封鎖消息,並且與本官合作的話,讓他偷偷過來見我,如果不想繼續封鎖消息,就讓他光明正大的過來告官,總之,一切都得按規矩來。”
如今的藩王雖然胡作非為也不用擔心被他們的父親,光武帝給砍了,但有兩件事卻是絕對的禁忌。一是無詔不得私自離開封地,魯王兩次離開,那都是光武帝下旨,讓他去京城的,他自己要是敢偷偷跑回京城,不死也得脫層皮。
還有就是與地方官員交好私會。
為了安全起見,魯王等藩王一般是不敢與地方官員聯絡的,地方官員也是同樣如此,不敢私底下去王府見他們。
如果不得已,必須要會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