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竇興盛的過往一(2 / 2)

真是趙姨救了我。在我要餓死的時候,是趙阿姨踹開了門。

是她知道我養父過世了,不放心我,所以來看看我。

她去的時候我們都不在家,她打聽鄰居,鄰居說我最近總哭,總挨打……”

“趙阿姨對每個人都好!”李向南說。

“是的!

我養母虐待我,還要把我餓死。趙阿姨救了我之後就找了警察。

她做的事是夠判刑的了。

趙阿姨和我說,讓我原諒她,就當還了的養恩。但是有條件的。

當時也寫了字據和她斷絕了母子關係。以後她的生老病死和我沒關係。

我是我養父的兒子,他對我不薄,這輩子我都不會改姓。

趙姨讓派出所的同誌作證,我要了家產。

我養母總補貼娘家,其實家裡沒有什麼錢,就是一個房子,再就是養父的工作。

養父的工作被養母家的侄子頂了。

她為了我能原諒她不判刑,隻得把工作要回來。

後來工作賣了錢。

我那時候可以回薛家,可是薛家並不太好。

我養母不知道我的身世,所有人都以為我是趙姨撿到的棄嬰。

趙姨為了我特意去找到了我爸的工廠。

後來,我爸廠裡照顧我,給我安排住在宿舍裡,每個月還有8塊錢的補貼。廠裡給工人發票發東西什麼的,會給我一個工人的一半的量。

這錢和票會給我給到18歲。

我可以吃食堂,住宿舍。最起碼這樣,我的出身沒問題。

我養父家是冀省的。

離京都也不遠。

每個月8塊錢,我還要念書,穿衣,這都要花錢的。還要去食堂吃飯,其實是不夠的。

趙姨經常去看我。她掏錢給我買穿的、用的,給我買營養品。

我後來的日子就過得挺好的。

17歲的時候,正好趕上動蕩來了。

高考被一再延後。

趙姨說,我沒有機會考大學,她幫我找了關係,我去當了兵。”

說到這的時候,竇興盛的表情更柔和了。很顯然他的回憶對於他來說很美好。

“我當兵的時候,我就在羊城附近。

我挺喜歡那裡的。

後來我在那裡了!

我這邊有戰友。

趙姨和早就防著曾家。

我寫信都是郵到我戰友那裡,他再把信給趙姨送過去。

從南方郵信回來,一次要半個月。

等我收到趙姨的信,又把我的信郵回去。這就一個月了。

我戰友送信的時候才知道趙姨出事兒。

所以我就趕過來了!”所以竇興盛說話的時候,雖然說的是普通話,但是略微有些怪怪的。因為他在羊城的時間太長,即使是不說羊城話,也能帶出來一點。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