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幾天,在楊彩霞的強烈要求下,鄭輝出院了,一回到家,房東就找上了門,問他還要不要租房子,要的話,趕緊交房租。
鄭輝拄著拐一臉懵:“房租不都是三個月一交嗎?不是還有一個月嗎?”
“簽個合同的姑娘已經跟我說了要退租,多交的房租已經要回去了。”房東解釋,“你要是想繼續租房子,就得和我重新簽訂租房合同。”
鄭輝皺眉:“多少錢?”
當初租房子都是徐儘歡一手辦的,他隻負責拎包入住。
房租也是徐儘歡交。
“兩千二一個月,押一付三。”房東說道。
“這麼貴!你怕不是在坑人!”說這話的是楊彩霞。
她滿臉不高興:“你不能看我兒子老實,就漫天要價,一個破房子,哪裡值得這麼多錢?”
房東點點頭:“那我明白了,你既然不租,就這兩天搬出去,我重新找租客。”
他這個房子地理位置好,房子裝修的也好,房租也是市場價。
完全不缺人租。
鄭輝也氣,從口袋掏出手機撥通徐儘歡的電話,想要質問,可依舊是占線,打不通。
麵對咄咄逼人的房東,他隻好說:“我考慮考慮了。”
房東嗯了一聲,說:“儘快,要是拖的時間太長了,我就隻能讓你強行搬家了。”
楊彩霞朝房東呸了一口,轉身對兒子說:“這房子太貴了,我們不租了,一個月可要兩千多塊錢,都能買多少好東西了。”
鄭輝不是很願意搬家,他在這個房子住的好好的,可是兩千多塊錢的房租的確有點多。
他一個月的工資就隻有八千多塊錢,以前有徐儘歡,全都是自己花。
現在卻要交房租,就剩下六千塊錢,能乾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