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烈女怕郎纏?(1)(2 / 2)

戀愛期間,朱明哲經常打著為原主好的旗號不準原主乾這個乾那個,就連原主花自己的錢去看演唱會都會被朱明哲批評是敗家女,不會過日子。

原主想分手,朱明哲就跪在地上,扇自己耳光,說自己錯了,不應該這麼說原主,說完就哭了,抱著原主的腿說,是他太沒有用了,掙不來錢……

這事傳了出去,朱明哲毫發無損,反而原主落得了一個不懂事,不體貼的名聲。

後來原主的父母知道了原主和朱明哲談戀愛的事,就來找原主,觀察了一番後,讓兩人分手。

可是這時已經來不及了,原主懷孕了,和朱明哲出去約會,喝醉了酒,迷迷糊糊的發生了關係。

原主的父母很生氣,讓原主立馬打掉孩子。

原主答應了,跟著父母去了醫院,朱明哲知道後,帶了一大夥人趕到醫院,跪地發誓,一定好好對待原主。

眾人也你一句我一句的勸著,最後醫生也出來說,原主的身體不易有孕,這次打了以後可能就懷不上了。

原主的父母隻能妥協,對朱明哲提出許多條件後,才答應留下孩子。

恰好原主今年是大四,在生產前領了畢業證,之後生了一個兒子。

朱明哲很高興,把他的父母叫來向原主家提親。

原主的父母不想同意,可孩子都生了,隻能這樣了,大不了他們住的近一點,時刻看著女兒。

於是兩人領了結婚證,搬進了婚房,婚房是原主的父母買的,記在原主名下。

就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年,原主的父母出了車禍,當場去世了。

原主是獨生女,繼承了父母的全部遺產,這些都被朱明哲看在眼裡。

然後原主就生病了。

纏綿病榻一年後去世了。

留下了巨額遺產給朱明哲。

朱明哲並沒有因為這筆遺產而高興,反而十分傷心,跪在原主的墳墓麵上,膝蓋都跪青了,整個人也茶飯不思,一副要隨原主去了的模樣。

然後朱明哲的家人就看不下去了,勸他還有一個孩子要照顧。

朱明哲勉強恢複了過來,為了照顧孩子,朱明哲還再娶了,再娶的人叫金麗。

天長日久,原主的記憶也越發黯淡,相反,朱明哲和金麗先婚後愛,日子過得越來越紅火,還生了三個孩子。

不過金麗對原主的小孩很好,要什麼給什麼,比對親生兒子還嬌慣。

可惜,原主的兒子是個不成器的,在剛滿十八歲那一日,和朋友賽車的時候衝下了山崖,屍骨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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