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王雨妃的信(1 / 2)

【今天是光帝曆4368年17月32日】

看到日期,林文森就忍不住一笑,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古靈精怪的漂亮小女孩吐舌頭的樣子。

以前那麼調皮活潑的女孩,長大了竟然變成了高冷範。

這誰能想得到。

這個世界1一年也同樣12個月,一個月也平均29.5天。

王雨妃故意耍寶。

【又到了一天一課的時間,小七同學,準備好了嗎,那麼女先生開始咯】

【先教你個很厲害的字,叫做‘美’,長成我這樣的就是美了,懂嗎?】

林文森推算了一下時間,寫這份信時,王雨妃大概八歲。

八歲的女孩,懂什麼叫美嗎?

總之,還挺臭美。

不過,這個時候,王雨妃的來信包括前身的回信都隻有聊聊一兩句話。

甚至上麵還有很多錯彆字同聲字。

【今天心情不好,居然有人說我矮,小七你說我矮嗎,老娘的腿就一米八了】

【一定是嫉妒我的顏值,氣死我了】

想到十來歲的小女孩自稱老娘,林文森再一次的笑了。

這裡的嫉妒,塗寫了好多次,顏值也塗寫了很多次。

可見,也是新學的。

【笨蛋小七,嫉字很難寫嗎,照著抄都寫錯,還有請加我顏王】

【可怕,可怕,小七,你才幾歲,就開始撩妹了】

撩字塗改多次。

在大概持續了一年多的書信往來後,兩人認識的字多了,話也多了,基本上真能寫一封信了。

一頁紙都會寫滿,偶爾還會加第二張。

也從剛開始的鉛筆變成了鋼筆。

【小七,你今天拜神怎麼樣了,我聽神社的人說,天賦好家裡的父母長輩都會對他很好】

【你如果有天賦的話,你爺爺可能會重視】

林文森天賦差的一塌糊塗。

可相比的,王雨妃的天賦卻極好,從後來她的經曆也能看出,她被與神館給選走了。

與神館最初隻注重學術跟修行,可最近些年也漸漸加入到了俗物的爭奪。

說白了,也需要資源。

【小七,與神館的先生說,要帶我走了,不過,你放心那邊也可以寫信,依舊一天一封,風雨不改】

【不過,我動身在路上沒辦法給你寫,可能要斷更幾天哦】

這一年王雨妃十歲,被帶去了天都。

【小七,我到啦,好舒服,天高皇帝遠,我爸媽再也管不到我了,嘻嘻】

【……】

【小七,這裡的先生好嚴格,每天天沒亮就要起來修行,入夜了還要研讀各種書籍,狗都沒我累啊】

王雨妃入與神館三個月後。

【小七,我今天讀到另一本書,叫《小小妖怪可笑可笑》,裡麵記載了很多小妖怪,奶凶奶凶的】

【其中一個叫喪儘天良的惡風十裡八鄉害怕怪】

林文森看得眼睛都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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