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賊速速投降。”
鄂煥笑道,
“久聞劉禪英雄蓋世,今日一見,原來是個小矮子,真讓人大失所望,可見天下已經沒有英雄,遂叫豎子成名。
黃口孺子,何必來戰場送死,還是快點回去去吧,我的方天畫戟,不砍老幼。”
劉禪無語。
我一米七五,在這個平民普遍隻有一米六的時代,怎麼也不算矮吧?就算是世家子弟中,我也不矮了。雖然在武將中不算高,你也不用輕視我吧。
你怎麼還用上黃風怪對孫悟空的說辭了?
還方天畫戟不砍老幼,你是我叔的迷弟嗎?
得了,爭了五年的赫赫威名,震懾整個曹劉的無雙勇將,到了南中,竟然被沒見過世麵的小卡拉咪給輕視了。
劉禪不再說話,立刻拍馬向前,與鄂煥交戰。
鄂煥也騎馬迎了過來。
鄂煥聞到一股香風撲來,輕視之心更盛,脂粉氣這麼濃的男人,還敢上陣殺敵?
不過這香氣幽幽,如夢如幻,如蘭如桂,聞著倒是很舒服。
兩馬相交,劉禪化槍為刀,高舉八十斤的霸王槍猛然劈下。
鄂煥舉起方天畫戟,橫在頭頂,準備隔開這一槍後,再順勢反擊。
隻聽得哢嚓一聲,鄂煥的方天畫戟被劉禪的霸王槍直接打斷。
劉禪心中暗笑,我這一槍下來,你竟然敢用方天畫戟隔開,你以為你是呂布,曹彰嗎?
鄂煥雙手各持一截方天畫戟,正茫然無措,還沒反應過來,劉禪就已經欺到了他的麵前,輕輕一伸手,鄂煥五百斤的身體,合現代一百三十公斤的身體,就如同一個輕飄飄的孩童,被劉禪捉到了自己的馬背上,毫無反抗之力。
劉禪沒有把鄂煥夾在腋下,這個人太高太壯了,與她以前生擒的夏侯尚相比,實在是不好夾。
隻能將鄂煥放在自己的馬背上,一隻手提著霸王槍,一隻手將鄂煥兩隻手腕都抓在他背後,將他麵朝地上。
直到劉禪做完這一切,鄂煥才回過神來,他雙手被劉禪一隻手按住,試圖掙紮,然而劉禪的手掌雖然柔軟,力氣卻打得出奇,鄂煥根本掙紮不動,身體更是被緊緊按在馬背上,完全掙不脫。
直到此刻,鄂煥才知道,天下第一的含金量。
本來大軍出征,第一戰應該斬將提升士氣,但鄂煥在南中數郡威望甚高,在軍中的威望甚至不亞於高定,劉禪決定還是生擒他。
如今她的武藝已經接近大成,基本已經到了想殺誰就殺誰,想捉誰就捉誰的地步,無論對方是誰都一樣,除非是一打多,對方在脫力之前就逃跑了。
像鄂煥這樣的二三流武將的水平,基本都是一合成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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