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被打進醫院的易忠海(2 / 2)

當年打仗,他將兒子留給好友撫養。

可在這對夫婦去了前線後,他們的好友二話不說就把孩子賣了。

等解放後,這對夫婦去找好友要孩子,結果好友說孩子在打仗的時候,丟了。

那是戰爭時期,丟個孩子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這對夫婦也沒有太過於追究。

直到被賣的孩子找到父母後,告訴這對大領導夫婦,他是被賣掉的。

大領導夫婦帶著滿腔怒火去找自已好友去質問。

當年這件事情鬨的很大。

何雨柱之所以記得特彆清楚,是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閻解成飯店隔壁。

何雨柱最討厭這種人販子。

最該槍斃的就是這種人。

那種偷孩子的,槍斃都算是便宜他們。

你想,一家三口生活好好的,孩子被偷了,你說家裡大人該有多傷心。

在五六十年代偷孩子,還好一點,頂多就是賣給彆人家做孩子。

擱到現代社會,偷去了,打斷手腳去要飯,還有直接活摘器官買賣,想想都可怕。

對於人販子,何雨柱一向都是零容忍。

知道一個,就得把這個人揪出來。

所以他打算透露一下這個事情,看看能不能提前找到那個孩子。

讓人家一家團聚,也能將人販子抓起來槍斃了。

“其實我很小的時候,就很警覺,記得在建國以前,具體時間不太記得了,當時在東大街,十六號那邊玩耍的時候,就聽到一個叫,胡文的男子,要賣好友家孩子,聽說這個胡文的好友還是前線戰士,我聽到這個消息後,就去當時的治安局報案,不過你們也知道,建國前的治安,那時候誰管你報不報案,想要辦事就得拿錢,你說我那時候才多大點,根本就沒錢,所以最後隻能眼睜睜的看著那個孩子被胡文給賣了。”何雨柱說完之後,還戲精上身般開始表演。

一副沒有救到人後的愧疚,加上一點點無可奈何。

“何雨柱同誌!當年不能報案,不代表現在不行,您說的這件事情,我們派出所接了,你把賣孩子那人的姓名給我,我去調查。”陳所長一步上前,正義凜然的說道。

這種在記者麵前露臉的機會,陳斌自然不想錯過。

要是能在報紙上留下他陳斌的隻言片語,那也是能跟同事吹流弊的資本。

記者手中鋼筆飛速記錄,將這裡的對話全部記錄下來。

等采訪結束後,陳所長看了一眼自已的自行車,有些肉痛,不過也沒說什麼。

車子給何雨柱騎幾天也沒啥。

他的獎勵快下來了。

其中就有一輛車子。

到時候可以把眼前自已的車子還回來。

眼前這小子看著人畜無害,其實賴的很。

不聲不響跑去派出所把他家偷了。

送走記者,陳所長何雨柱打聽了一下當年他聽到那戶人家賣孩子的細節。

其實這種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查不查都無所謂。

要是都查的話,也查不過來,因為建國之前,京城實在是太亂了。

而且哪個時候基本沒有什麼正規法律。

都是衙門說了算。

不過這件事情報社已經準備報道,記者也已經記錄,那就得查一查。

要是真把人找到。

到時候報紙上再一刊登,要是再有一位大人物正好看到這篇報道,那他不就在大佬麵前露臉了嗎?

這是個不可多得的機會。

陳所長拉著何雨柱去了派出所。

他就是個廚子,現在天天待派出所裡。

來到派出所所長辦公室。

兩人麵對麵在辦公桌前坐下。

陳斌還沒開口,何雨柱就搶著說道:“這次獎勵不要,你給我再開一兩張派出所的協助證明,我再請半個月假。”

“這個好說,立馬給你開。”陳所長答應的相當乾脆。

協助證明上要寫上麵具體協助的案件。

很簡單。

隻要不是太過分,可以隨便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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