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部的孟尚書,“啟稟皇上,不知這土豆和紅薯有何特殊種植之法?”
太子,“回孟尚書的話,並沒有不同。本宮專門派莊子的農戶專門種植,就如稻子一樣,這種子自然也就是果實,隻需要一顆下去,一個藤子上土豆就可以結七八個出來,而紅薯則可以結十三四個出來。要說不同的話,隻是這果實在地下。”
孟尚書點點頭,其他的大臣也都交頭接耳的說著話。確實,若如太子和陛下所言,是土豆和紅薯的產量有那麼高,確實宋國的百姓就可以吃飽飯。
這是好事呀,不過也有一些小人做派,覺得若是這糧種下發下去,是有盈利可圖的。宋青臨當然要避免這個情況,這時候就需要蘇太傅出場。
慶遠帝乾咳一聲,“這糧種還需找人下發下去,教導百姓種植。不過這種子實在是不多,就先在京城附近的幾個城池找村莊下發下去吧!”
蘇雲霄,“皇上,臣覺得這兩種知識事關重大,需要安排好流程再下發下去。畢竟現在種子不多,需要百姓先種植下去之後,朝廷再回收,然後才能廣泛下發其他的城池村落。
因此,微臣覺得可以製定合同條約,有每個城池的知府下定製發朝廷統一安排,以每斤五文錢的價格收購土豆,每斤七文錢的價格收購紅薯。
百姓若是想種植,需要先在村裡找村長,說好之後拿著護器和文器去縣城的縣令那裡簽訂條約,之後才能領取糧種。
之後簽了合同之後,他們所種的土豆和紅薯需要全部賣給朝廷,若是賣給其他商人收購的話,一旦發現則取消他中兩種的資格,還需要負刑事責任。下發刑部大牢。
同樣收購紅薯和土豆的其他商人,也需要依法按律下發大牢。這樣就可以避免其他商人有利可圖,也可防止他們往彆國進購。土豆和紅薯這兩個糧食的種子。”
下麵的大臣都竊竊私語,“蘇太傅說的對呀,這樣就可以防止彆國的細作,往他們國家運輸。咱宋國的糧種。省的他們吃飽飯了,還要找我們打仗。”
“就是就是,這可是我們好不容易找到的,怎麼能便宜他們?”
“這是不是不太好呀?要是讓百姓簽訂條約,是不是有很多百姓不會種呀?”
“我覺得不會,那些百姓隻要有朝廷收購,肯給他們錢,他們肯定會中的。”
“就是就是,連飯都吃不飽了,有錢不拿,誰又不是傻子?”
“我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