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起去(1 / 2)

王承誌有些得意的指著他:“爹,醜蛋真不愧是我的種,你看他腦子轉的多快。”

王承耀憨笑著讚成:“醜蛋比我都強。”

王老頭的眉毛卻皺了起來,他悠悠的開口:“到底還是小孩子,讀書費的錢可不是賣點絹花就夠的。”

王承誌不樂意了:“彆的不說,醜蛋這麼小就知道動腦筋賺錢,把這份功夫用到讀書上,說不定咱家早出一個秀才公了!也省的跟大哥似的,隻會拖累家裡,這麼多年家裡啥情況一點數沒有,我看這書是念到狗肚子裡··”

去了。

他話還沒有說完,王老頭就脫了鞋子站起來抽他,他看情況不對,一下子躥出去老遠。

“你個賴種!那是你大哥,你還知不知道尊重兄長!整日裡讓你乾個活兒就怨氣衝天,早知道你這個德行當初生你的時候就該一把掐死··”

王老頭拿著鞋子追他,王承誌邊跑邊挑釁:“我是賴種,爹是啥?”

王老頭氣的大叫。

旁邊路過的村民看到熱情的打招呼:“王老叔,這是咋了?老二氣你了?”

王老頭表情瞬間平和:“嗬嗬,我們爺倆鍛煉身體呢,嗬嗬……”

在家給兒子打成狗腦袋都行,出門是絕對要維護兒子的。

王學洲看的嘴角直抽。

·····他爹還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歡在阿爺的雷區蹦躂···

氣歸氣,王老頭還是儘心儘力的去山上砍了一些野桃樹回來,削成簪子的形狀,在頂端鑽孔後仔細打磨,又小心的蘸取一點點蠟油塗抹表麵。

樣子雖然稱不上多麼精致,但也稱不上粗糙。

原本張氏還在犯愁家中材料有限,看到木簪立馬高興地把絹花纏了上去。

一根清新亮麗的嫩黃色絹花簪子就這麼在她的手中完成。

家裡的其他人這才知道原來張氏和二丫是在做絹花。

家中的幾個姑娘看到這根簪子眼睛都直了。

在鄉下她們看慣了灰撲撲的粗布麻衣,很少能見到顏色這麼鮮亮的東西,一時間都有些移不開眼。

張氏嘴角勾起,轉手就把這根簪子插在了二丫的頭上。

“想要的自己做,這一根我就給二丫了,畢竟這是我親閨女,你們要是不開心的話,就去找你們娘去。”

張氏向來不是委屈自己討好彆人的人,自己做的東西當然要給自己親生的。

二丫臉上全都是驚喜,愛不釋手的摸著頭上的絹花,笑臉紅撲撲的:“謝謝娘!”

其他幾個姑娘聽到張氏的話也不敢有什麼不滿。

畢竟二嬸(二伯娘)有話她是真罵,什麼難聽罵什麼。

老劉氏對張氏這話沒什麼在意的,她目不轉睛的看著張氏:“老二家的,這東西我看比來村裡的貨郎手中的還要好,這段時間家裡不忙,你沒事就教教她們,讓她們也跟著做。”

高氏有些討好:“是啊弟妹,這是掙錢的大事,你可不能小氣了,有什麼手藝就拿出來給大家學學。”

做絹花對張氏來說十分簡單,她本也沒想藏著掖著,爽快的答應了。

其他人等上手了才發現做這些東西也是要天賦的。

隻有張氏和二丫兩人做的看上去精致又好看,其他人雖然也做成了,但是怎麼看怎麼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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