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詔眼都亮了,哪個當兵的男孩子,不喜歡有槍在手,定身後安穩!
參謀之一說他太小,隻讓他在地下,不到萬不得己都不會讓他去伏擊。
現在他有槍了,還是最先進的那一款!
小詔激動道:“這是敵軍那邊瞄準性極強的一把槍,說是還能夜間消音,有什麼紅外線,我不懂,上,上次打傷參謀長的就是這把槍!”
說到這裡,他的情緒明顯有些往下:“還好當時參謀長避開了,隻傷了手臂,女同誌這把槍你是從哪裡來的?”
“剛在外麵順手撿的,想著咱們這邊的人可能需要,”秦晚本身就是特殊小組的,執行過邊境任務,她對槍支的了解程度,可以用天才兩個字來形容,這和她過不忘的本領有關。
小詔聞言,又確認了一遍:“你真的把它給我。”
“你手上的繭,應該練了不少。”秦晚看著他的眼,忽的一笑:“一個好的阻擊手,在團隊裡非常至關重要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成為組織手,你雖然性格外放,當你的呼吸聲很平穩,有當一個好阻擊手的潛質。”
小詔想要當阻擊手這件事,除了參謀長,他誰都沒和說過。
因為他每次開槍都不是那麼的快。
和同隊的人相比,他又小又總是拖後腿。
他就想著,如果有一天,他也能從很遠的地方,一槍把對方的指揮長端掉,那該多好!
那他們就能早點勝利!把失去的土地,全都奪回來!
“我會努力的!”小詔敬了個禮,又不好意思了:“女同誌,就是這了。”
那房間一看就是休息區,秦晚能聽到傳來的哭聲。
“不是,同誌,我什麼都沒說啊,我就是想知道我們贏沒贏?”
“你們不是說,你們來自未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