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弗拉科·埃爾南德斯的照片後,林衍和莎迪將這處營地仔細搜刮了一遍,除了酒和香煙,林衍還在弗拉科睡床於無。
另外,最讓林衍在意的,還是弗拉科腰間的那柄配槍。
這把牛仔左輪手槍的槍柄部分被替換成了象牙材料,同時槍身刻滿了栩栩如生的骷髏圖案,讓人一看就覺得價值不菲。
拿在手中把玩了一番,又掏出幾顆子彈測試了一下它的威力後,林衍發現這把槍隻是個繡花枕頭,除了好看些之外,威力、精確度、順手程度和一般的牛仔左輪手槍彆無二致。
“嘁!我還以為這個皮膚會有什麼屬性加成呢,結果就是個中看不中用的玩意。”暗暗吐槽了一句,林衍隨手將這把槍扔進空間袋。
看著這處營地篝火旁還剩下多半隻的烤肉,林衍笑道:“看來我們來的時機還挺好,這不,午飯都是現成的。”
莎迪仔細觀察了一下火堆旁的動物屍體,吸了吸鼻子,搓著手說道:“這應該是隻鹿。”
“哦?我還沒吃過鹿肉呢,一會可得好好嘗嘗。”
說著,林衍掏出刀子,割了一塊紅肉送入口中。
“唔有點腥,有點騷,還有點柴,不太好吃。”林衍邊咀嚼邊評價道。
“不會吧,我怎麼覺得鹿肉比牛羊肉都好吃。”莎迪說著,自己也用小刀割了一塊品嘗起來。
剛放入口中,她的眉頭就皺了起來,越是咀嚼,她的眉頭皺得越緊。到最後,她直接吐掉了嘴裡的食物。
“呸!”
“這幫家夥連個肉都烤不好,真是死有餘辜。”
在一旁準備蘸料的林衍聽到這個評價不由得心驚肉跳。他抬手擦了一把額頭並不存在的汗水,忽然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
好家夥,得虧我現在是中級廚師,做出來的東西還算可以,不然遲早跟這些家夥一個待遇。
簡單配了兩份蘸料,和莎迪一起勉強吃完這頓午餐,又休整了片刻之後,莎迪帶著林衍朝她家的方向走去。
經過犁刀村時,林衍和莎迪發現這處僅有一戶人家,四座像樣建築的小村子已經被一群不知從哪來的流浪漢占據了。發現路人的人數隻有兩人後,這群流浪漢看他們的眼神從一開始的漠視到後麵的灼熱,臉上神情的轉換無比自然,就連奧斯卡影帝看到都自愧不如。
莎迪發現情況不妙後,果斷抽出雙槍,瞄準這群人中的出頭鳥,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扳機。
看到同伴中槍倒下,這群人沒有一點抗爭的意識,當即作鳥獸散,再沒有了打劫的心思。
林衍這些天形形色色的人見得多了,知道這群衣衫襤褸的家夥距離強盜就差一把武器的距離,所以他對這些人沒有生出絲毫憐憫之心,隻覺得一切都是他們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