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寫結婚證明(2 / 2)

還有就是境淵目前的家庭狀況,這小同誌知不知道。

陶秋意說道:“我不是知青,我是一大隊四小隊的村民,我叫陶秋意,之前的名字叫黃秋意,在黃家住了十七年,前天被告知我不是黃家的孩子,黃靈玉才是黃家孩子。”

“對了,前天在黃家鬨起來的時候,黃母吵著要把我和黃靈玉換回來,還專門請了大隊長你和小隊長過去主持公道,你們商量過後,一致決定讓我跟黃靈玉換回來。”陶秋意是剛剛才想起這一茬。

聽完她的話,大隊長和大爺就知道她是誰了,表情刹時有些古怪。

前天,黃家抱錯女兒的事鬨得很大,大爺沒去黃家看,但也聽說了,甚至連這小姑娘前天跳河自儘被境淵救起來,他也知道。

要他說,整件事就數黃家人做的不地道。

那個黃家的親生女兒也不是個好的,享福在城裡,落難立刻回到黃家,妥妥的白眼狼。

這小姑娘最是無辜,黃家人對她本就不好,親生女兒一回來馬上把她攆出家門,也不管小姑娘能不能承受住打擊,難怪小姑娘想不開要跳河。

好在被境淵救起來,這麼俊俏的一個小姑娘要是淹死了,多可惜。

但是吧……境淵救了她,同時也毀了她的名聲,她似乎隻有嫁給境淵這一條路。

“老四啊,要不你讓人去喊境淵來問問,她……她可是……”殺人犯的孫女這話,大爺說不出口。

畢竟這小姑娘在村子裡長大,雖然很少人見過她,但她確實是在黃家長大。

她就是黃家抱錯的女兒……大隊長此刻的表情真是一言難儘,前天黃家請他去做主時,這姑娘低著頭,他沒看見她長相。

早上他娘和大嫂三嫂說起陶秋意,也沒說名字,滿口都是殺人犯的孫女,所以他之前才會誤以為她是下鄉知青。

他娘說這姑娘賴在境淵屋裡住了兩個晚上,讓他想辦法把人弄走,他娘和大嫂三嫂什麼性格他很清楚,她們來找他無非是她們已經試過,沒能把這姑娘趕走,反而在這姑娘手下吃了虧。

現在這姑娘來找他寫她和境淵的結婚證明。

大隊長飛快的權衡完利弊,讚同大爺的提議,對陶秋意的態度也和藹了許多。

“結婚證明是需要兩個人一起來領,小同誌,你稍等一會兒,我馬上讓人去喊境淵來。”大隊長的語氣裡帶著些許小興奮。

他二哥二嫂去世後,母親大哥三哥占著境淵出錢建的房子,還欺負境淵三兄妹,他看在眼裡,也勸過母親大哥三哥,可惜沒人聽。

境淵在魏家住的是柴房,這小姑娘肯定知道,她還願意和境淵結婚,難得,真難得。

一聽要去喊魏境淵來,陶秋意連忙阻止,“大隊長,我知道結婚證明是需要兩人一起來領,但你也知道魏境淵腿腳不方便,而且他此刻正在給人看病,來不了。您看,咱們要不特殊事兒特殊辦,我一個人領結婚證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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