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二十年六月二十,外麵沸沸揚揚被議論了兩個多月的燕回果坊產品質量問題一案,終於在楚山郡的郡城吳城正式開堂受審,主審官是今年剛到任的楚山郡郡守馮青天。
原本受理案子官員的是吳城城府張晉,可張晉覺得這個案子的案情太複雜,被告和原告雙方都有兩重身份,彼此既是被告,又是原告,他審了十餘日,一點頭緒找不到,無奈之餘,隻能領罪自認無能,將案子轉給郡守大人。
這個案子論起因並不複雜,從表麵上看就是一起普通的商業糾紛案,優源、福旺、榮記等果脯鋪子代理銷售的燕回果坊的產品出了問題,顧客買回去後吃出了毛病,還吃死了人,原本發生這樣的事,優源、福旺、榮記應該在第一時間報案,讓官方協助調查處理。
但他們並沒有這麼做,而是私下找燕回果坊交涉,要求他們索賠,如此一來,事情就變得複雜了,燕回果坊自然不能無憑無據就承認自己的產品有問題,他們派了專人過來查探實情,結果這一查之下,發現根本不是他們的產品出了問題,而是優源、福旺、榮記等果脯鋪栽贓陷害,故意設坑敗壞他們名譽,為此,一紙狀將他們告上了衙門。
優源、福旺、榮記等果脯鋪子認定自己才是受害者,結果他們還沒去狀告燕回果坊,卻先被燕回果坊給告了,哪能咽得下這口氣,立即去反告燕回果坊汙蔑誹謗,說他們本身產品有問題,非但拒不承擔責任,還反咬一口,雙方各執一詞,誰也奈何不了誰。
張城府查了十幾日,發現雙方都有證人,彼此的話也都有道理,實在辨不出誰是誰非,案子就這樣轉到了馮青天馮大人手上,吃瓜群眾聽說此事,一個個興奮不已。
對這種商業紛爭和八卦,老百姓最喜歡不過了,開堂的那一日,郡衙的大門還沒打開,衙門口就彙聚了無數看熱鬨的百姓,這些人三三兩兩的湊在一起,議論紛紛,其中甲某一臉興致勃勃的問身邊的乙某:“老哥,你說說,這次的審判結果到底誰會勝出?”
“我覺得燕回果坊會勝,他們的產品挺好的,我的妻子孩子都很喜歡他們的蜜餞果乾,周邊的朋友的家人也都很喜歡,大家吃了兩年多,沒發現任何問題,因咱們這裡突然買不到燕回果坊的貨了,前幾日,我還特意去南越郡買了一些回來。”
“他們的老板也好,俠肝義膽,豪氣乾雲,連雲山那十幾股無惡不作的土匪,就是被她給除掉的,這樣的人經營的果坊,不會坑人。”乙某是邊境商人,他所走的商路正好是連雲山脈那條路,為此,對鏟除了連雲山上那十八座土匪寨的木君璿極有好感。
“這可不好說,我聽說燕回果坊的老板出事了,已經失蹤好幾個月,她沒失蹤這前也不怎麼管果坊的事,果坊都是交給彆人打理的,現在他們的產品出問題,說不定是那負責經營的人打著她的名頭乾的,你彆瞪我,這樣的事多了去,君不見許多權貴的親戚家奴,都喜歡打著權貴的名頭乾壞事,欺負人麼?”又有丙丁不服氣的駁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