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紐約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
比伯酒吧。
“美女,能跟你喝一杯嗎?”
“Getout!”
林千尋大吼一聲。
金發碧眼的帥哥隻能悻悻離開。
這已經是第十二個來搭訕的男生了。
林千尋長得像好萊塢女星,隻要往那兒一坐,就有無數男人蜂擁而至。
加上西方崇尚有力量、健康的女生,林千尋的受歡迎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但林千尋卻對搭訕的男生不管不顧,隻顧自喝悶酒。
剛剛林雪見趴在林夜肩上的一幕深深刺痛了她。
雪見原本是她的摯愛,結果現在不僅每天晚上陪那個男人睡覺,還當眾撒她狗糧。
這讓林千尋仿佛喉嚨裡塞了一塊石頭,吐不出,又咽不下,非常難受。
林雪見的性格很好。
她知道,林雪見就是故意的。
她就是故意要做給她看,讓她徹底死心。
可林千尋就是放不下。
林夜就是一個渣男,他總有一天會傷害到林雪見,讓她傷心離開。
可是,無論她怎麼勸說林雪見,她就是不聽。
林千尋認為自已是在拯救林雪見,幫她遠離渣男!
可是,要怎麼才能讓林雪見醒悟呢?
林千尋暗暗感到頭痛。
一直想不通,就來喝酒了。
“咣當!”
一聲巨大的酒瓶子碎裂的聲音傳來。
林千尋循聲望去。
“你個婊子,竟然勾引我男人!”一個金發的外國妞指著一對古巴裔男女罵道。
“你才是婊子,我跟他才是真愛,湯姆說了,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地獄般的受罪!”
金發美女頓時難過地皺起眉頭:“湯姆,你就這麼在背後說我?”
古巴裔男人擺了擺手:“米婭,我想我受夠跟你在一起的日子,你總是喋喋不休,跟個老媽子似的……”
周圍的酒客看到這一幕,饒有興趣地當起吃瓜群眾。
最後的結果是,金發美女跟男人分手,不歡而散!
林千尋呆愣愣看著這一幕。
突然,她仿佛被雷電劈中,腦海中閃過一抹光亮!
渾身激動地顫栗,興奮道。
“對啊,打不過就加入!”
“我可以勾引林夜,讓林夜跟林雪見分手!”
“然後狠狠把林夜踹了!”
“這樣一來,我既報複了林夜,也得到了林雪見。”
“簡直完美!”
林千尋從小跟武當山那群師兄弟打架,腦回路也跟正常人不太一樣。
隻要她覺得方法可行,她就會去做,無論路有多麼艱難。
這也是習武之人共有的一個特性:
瞅準目標。
用力蠻乾!
林千尋快速在紐約的高端商場購買了一批性感衣服。
露肩吊帶衣,高開叉的裙子,隻堪堪遮住一些關鍵部位的內衣,誘惑無比。
黑絲蕾絲白絲一大堆。
林千尋還特地請教了在國內的林心洛。
後者一聽到她要勾引林夜,立刻不嫌事大地支招。
“男人是視覺動物,總是能快速找到視線範圍內吸引他們眼球的美女。”
“一個女人穿的性感,就要凸出腰、胸、臀三者,充分激發男人的繁衍欲望。”
“想要勾引林夜,太強勢了可不行,你要打扮地柔柔弱弱,最好像林南芷那樣,知性美麗,又缺乏攻擊性,這樣林夜才會更加容易被你推倒……”
林千尋聽著林心洛的話,怔了怔,半天都沒反應過來。
她原以為,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女人想勾引男人,不要太簡單。
沒想到其中還有這麼多門道。
在林心洛的幫忙下,林千尋整個人換了一套穿著打扮,戴上林南芷同款的黑框眼鏡,穿上黑絲包臀裙,白襯衫,整個人看起來純欲之中又帶著一絲知性。
不得不說,長期健身的林千尋是天生的衣架子,身材好,臉蛋美,穿什麼都好看。
等她煥然一新,出現在鏡子麵前的時候,簡直讓人無法相信這是以前的林千尋!
希爾頓酒店。
“咚咚咚!”
林夜不耐煩地打開門,看著眼前的包臀裙美女,詫異道:“美女,你找誰?”
林千尋踮起腳尖,看了眼淩亂的床單,想到林雪見被欺負的樣子,她不由心中生出一股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