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出獄(2 / 2)

如果黎家浩在這裡,就會認出這聲音的主人,瘦脫相的女孩,就是本該待在監獄裡的王貝貝!

風火娛樂的老板,吳風嗐了一聲,用一種滿意的眼神打量著沙發上的王貝貝:“我做的這些不算什麼,你才厲害,這樣都能從監獄裡出來。”

早在王貝貝發第一首歌的時候,風火娛樂就注意到了她,也有想簽約她的打算。

可厲害的娛樂公司多的是,風火娛樂的競爭力根本不夠看。

但是他們打的算盤是,但凡把王貝貝簽下來不管怎麼說都是穩賺不賠,於是,吳風就讓手下想辦法跟王貝貝聯係上。

後來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真的聯係上王貝貝了。

那時候王貝貝還沒打算簽約,就沒答應風火的要求,但也沒徹底拒絕。

直到王貝貝在江海市音樂學院被帶走的事在網絡上爆出來,那個時候,吳風就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

王貝貝的才華是真是假沒有關係,黑紅也是紅,有流量就行。

緊接著他們找到王貝貝的父母,說明自己的來意,又說隻要王貝貝跟他們簽約,他們就想辦法把王貝貝撈出來。

然而要把一個犯罪證據確鑿,基本沒有翻案可能得人從牢裡撈出來,根本就是難於登天!

但這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

國內的法律並不完善,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就比如精神病人犯罪很難入刑。

吳風在外麵,可以想辦法請到各種精神科的醫生,王貝貝在牢裡,隻需要‘成為’一個精神病人,然後作為她監護人的父母提出精神診斷的請求,王貝貝就有出來的可能了。

也就是說,這一切的關鍵在於王貝貝能不能成為精神病人。

王貝貝冷笑,因為太瘦了,她一笑臉上的皮都被扯了起來,不光看著冷,還莫名驚悚:

“托黎家浩的福,我隻要一想到他,那個監獄就一刻也呆不下去!”

要是沒有她,誰知道黎家浩有寫歌的才華?

把黎家浩從那個破酒吧帶出來的人是她王貝貝!

可為什麼到頭來,享受一切的人是黎家浩,而她隻能在監獄裡受彆人的白眼和嘲笑?

黎家浩就應該跪下來感謝她,寫很多很多首歌送給她作為回報,而不是像個白眼狼,轉頭反咬她一口,還把她關進籠子裡!

恨意滋長得很快,現在的王貝貝隻想讓黎家浩也嘗嘗坐牢的滋味。

但這件事要從長計議,總之從她出來的那天起,就是黎家浩進去的倒計時!

想著,王貝貝就忍不住摩挲起手腕上結痂的,看起來有些猙獰的傷口。

她的舉動不算隱秘,吳風一下就注意到了。

吳風指了指她的手腕,試探得問:“那個傷口,你怎麼下得去手的?”

這麼問隻是好奇,沒有任何惡意。

誰料王貝貝瞬間變了臉色,把袖子一拉蓋住傷口,惡狠狠的瞪著吳風:“多管閒事,不該問的彆問!”

她手腕上的疤得多醜,才能讓吳風一眼就注意到?

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才願意乾割破手腕這種事?

那種血液快要流乾,瀕臨死亡的恐懼再次湧上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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