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2 / 2)

不準養狗,尋常百姓自然就沒有狗肉吃。

俗話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高麗人做狗肉是一絕。元廷頒布的法令中,不許漢人養狗,卻沒說不準高麗人養狗。漢人中的富戶想吃狗肉解饞,就要找高麗人。

故元大都的高麗人,便做起了養狗丶殺狗丶燉狗的生意。為了不引人注目,便在店外懸掛羊頭,自稱是羊肉館。

到了本朝,中山王徐達兵不血刃收複大都,改為北平。養狗禁令被取消。狗肉館開始在北平城內興起。

因高麗狗肉很是出名,故狗肉館最為集中的一條街乾脆改名為「高麗街」。

林十三解釋完,陳矩道:「原來還有這樣一段掌故。」

說完他又一指街麵:「每個羊頭邊都掛著一根大棒子。這又是什麽意思?」

林十三苦笑一聲:「這事兒啊,賴名醫李時珍。」

陳矩問:「哦?這又怎麽說?」

林十三又給陳矩解釋了一通。

原來名醫李時珍寫了一部醫書。在書中他寫名了吃狗肉的種種好處,譬如安五臟丶壯氣力丶補五勞七傷之類。

但李時珍在裡麵補了幾句「凡食犬不可去血,去則力少,不益人」。

狗肉館聽說這事兒,紛紛將屠狗方式由刀宰改為棒打。

用棒子把狗活活打死之後,還要倒掉起來。因狗屬土命,怕死狗躺在地上沾了地氣兒詐屍咬人。

大棒掛在羊頭邊上,是向食客表明本店殺狗一律用棒打,不去血,賣的狗肉符合醫理有益身心。

林十三講完這一切,陳矩道:「怪不得你家這黃狗到了此處便渾身顫抖。」

孫越在一旁道:「壞了。高老爹家的掖烏龍彆是被偷狗賊偷了,賣到高麗街做成了狗肉吧?」

陳矩怒道:「活要見狗,死要見狗屍!真是那樣,你們得找出偷狗賊。我把他大卸八塊!」

林十三道:「陳公公稍安勿躁。線索到了高麗街,以犬尋犬的法子就不靈了。全天下膽子最大的狗進了高麗街也會嚇作一灘爛泥。孫越,你將貓兒帶回狗瘠薄胡同。」

孫越頷首,謅起了文詞兒:「徒兒謹遵師命。」

孫越領著「貓兒」離開後,陳矩問:「接下來怎麽辦?」

林十三道:「我在高麗街有個熟人。此刻他應該在沁芳齋吃早肉喝早酒呢。他應該能幫得上咱們。」

沁芳齋是高麗街生意最紅火的一家狗肉館。

林十三領著陳矩走了進去。一進門二人便聞見了沁人心脾的狗肉香。

一個個瓦盆擺在桌麵上,下麵放著炭火燉著狗肉,「咕嘟咕嘟」冒著誘人的熱氣兒。

食客們趁著熱,從瓦盆裡夾著狗肉大快朵頤。

一眾食客中既有粗人也有文人騷客。他們吃著狗肉個個讚不絕口:「狗肉滾三滾,神仙也站不穩啊!吃吃吃!」

「狗肉壯身的,吃完這頓,晚上去怡紅樓收拾小翠仙十拿九穩。嘿嘿嘿。」

「肥瘦相間丶細嫩多汁丶回味無窮。妙哉妙哉。徐兄請用。」

陳矩看著鍋裡熱氣騰騰的大塊狗肉,情不自禁咽了咽口水。若不是身上還有陪林十三尋狗的差事,他恨不能坐下來點一盆狗肉嘗嘗鹹淡。

眼尖的林十三環顧大廳內的食客,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洪爺,你果然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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