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洪爺(2 / 2)

自閹者則是窮得拿不出錢來的赤貧人家後生,胡亂拿鐮刀把子孫根切了,等待二十四衙門廣選。

自閹者,一個月內十不活五。活下來能夠被廣選入宮中的,五中隻一。

這就導致大量自閹者進不了宮,淪落市井。這些人倒也不至於餓死,富戶財主樂得收幾個自閹者當仆人,享受下皇室待遇。

洪爺問林十三:「那條狗何時丟的?」

林十三答:「昨日丟的。」

洪爺又問:「是什麽狗?」

林十三答:「是掖烏龍,一種名貴細犬。在騸驢街狗市上,一條品相好的純種掖烏龍能賣四十兩銀子。」

「噗」洪爺笑出了聲:「再名貴的細犬進了高麗街也是一坨狗肉。且這細犬應該一時半會兒還上不了餐桌。誰吃那玩意兒啊。」

陳矩有些奇怪:「越名貴的狗不是應該越好吃越搶手嘛?」

洪爺嘲諷道:「怪不得你自閹呢。窮得吃不上飯,更彆提享用狗肉了。竟說得出這話。」

陳矩道:「還請洪爺賜教。」

洪爺侃侃而談:「吃狗肉講究一黑二黃三花四白。黑狗口感最佳。細犬是獵狗,身上全是乾巴肉,不好吃。偷狗賊把細犬賣給狗肉館,狗肉館除非生意太好,肉供不上,才會殺細犬充數。」

林十三頷首:「洪爺說得對。世麵上值幾十兩的細犬,到了狗肉館的後廚隻值幾十文銅子。」

陳炬又問:「那偷走賊為何不把細犬賣給養寵之人,為何要賣給狗肉館?」

洪爺懶得解釋。

林十三道:「偷狗賊在狗市賣狗太過招眼。賣給狗肉館則不同,剁碎了被食客吃下肚,這叫毀屍滅跡。」

洪爺將碗中的二兩銀錁抓在手中墊了掂:「嗯,份量夠。這忙我幫了。不過得等我吃完早肉,喝完早酒。」

說完洪爺開始大快朵頤,濃鬱多汁的狗肉一塊接一塊的被他送進嘴裡,半斤花雕酒很快見了底。

陳矩也沒客氣,跟著吃了七八塊肉。

林十三卻沒動筷子。

陳矩問:「你怎麽不吃啊?」

林十三道:「我家裡養著黃狗。若嘴裡有狗肉味兒,怕嚇傻家裡那條笨狗。」

洪爺和陳矩風卷殘雲一般吃完兩斤砂鍋狗肉。洪爺一抹嘴:「得嘞。我帶你們去找個人。」

林十三知道洪爺要找誰:「好,咱們這就去找胡大眼。」

三人出得沁芳齋。洪爺在前麵走,林十三和陳矩在後麵遠遠地跟著。

陳矩壓低聲音:「林校尉,你既然知道洪爺帶咱找誰,為何不饒開洪爺直接去找,能省二兩銀子。」

林十三歎了聲:「唉。有些銀子是不能省的。胡大眼是高麗街最大的狗販子。他會給洪爺麵子,卻不會給我麵子。」

陳矩更加奇怪:「一個狗販子敢不給你個堂堂錦衣衛的麵子?活膩歪了?」

林十三解釋:「胡大眼是庚戌之變的功勳老兵。殘了一條腿才退出行伍。衛裡陸都督曾在庚戌之變時親自守過城門。他早有嚴令,錦衣衛中人不得欺壓庚戌老兵,違者家法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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