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活得通透林十三(2 / 2)

嚴府不好明火執仗在府裡養高忠丟的狗,或許吩咐了坐狗人:得手後那條狗你自行處置。

坐狗人本著能多賺點是點的原則,把掖烏龍偷走後牽來湘西巷售賣。

這是權相跟巨宦之間的爭鬥。我林十三屁大個堂貼校尉,圈進這事兒不得像螞蟻一般被人踩死?

真要替高忠尋回掖烏龍。嚴府有一百種方法弄死我。一百種!

馴象所的常千戶說「差事辦不成,收回堂貼逐出錦衣衛」。

跟命相比,區區一張堂貼又算得了什麽?

堂帖不就花了二百兩銀子嘛?這三年我靠著尋寵賺的錢早就不止二百兩了,又沒虧本。

我就算丟了差事又能如何?林家在京城好歹也算中等富戶。以後跟我爹好好經營冰窖,守著嬌妻丶幼子熱炕頭,難道不香嘛?

再有,這三年來我善於尋寵的名聲已經傳遍了整個京城。就算我沒了錦衣衛的虎皮,照樣可以接尋寵的活兒。還省得小旗丶總旗丶百戶層層分潤。

至於什麽前任禦馬監掌印的感激丶青睞,嗬,還是比不上命值錢啊!

如今線索斷了,正好!我順水推舟,回馴象所領罪,等著被收回堂帖就是。

至於巨宦高忠那邊,應該也不會怪罪我。他義子陳矩看到了——我為了尋犬又是找人又是往裡倒貼銀子的,已經儘力。

得嘞,就這麽決定了。三十六計走位上。

林十三是個活得很通透的人。

陳矩心急如焚的問林十三:「如今還有什麽法子尋回掖烏龍?」

林十三搖頭:「難啊!」

陳矩情急之下握住了林十三的右手:「我的林校尉,你不是號稱馴象所第一尋寵能手嘛?」

林十三歎了聲:「唉!盛名之下其實難副啊!尋犬一事,我其實就兩板斧。一是以犬尋犬,二是來高麗街找洪爺。恕我無能為力。」

洪爺笑道:「怎麽,小東西你泄氣了?這可不像你。」

林十三道:「坐狗人行蹤飄忽不定,線索已斷。我也隻有泄氣的份兒。洪爺,胡爺,今日勞煩二位了。」

轉頭林十三又對陳矩說:「我這就回馴象所。陳小兄弟,再會。」

說完林十三腳底抹油,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四合院。

陳矩追了出去。

林十三正要往巷口走呢,陳矩卻拽住了他的袍袖:「林校尉,慢行。」

林十三壓低聲音:「陳公公,還有事嘛?」

陳矩道:「這裡不是說話的地方。」

說完陳矩愣把林十三生生拽到了一個僻靜處。

林十三道:「我的陳公公啊,我剛才說過了,尋犬之事我已無能為力。差事辦砸了,該回馴象所受什麽懲處我都認了。」

聖人曰過「自古英雄出少年」,聖人還曰過「一山還比一山高」。

林十三是個通透的人,陳矩比他更通透。

十八歲的陳矩能夠得到巨宦高忠賞識,隻因他有一件與他年齡不符的擅長之事——看人。

林十三在他麵前表現的天衣無縫。可陳矩有一種強烈的直覺:眼前這個堂帖校尉不是沒能力幫高公公尋犬,而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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