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來學學怎麼治病救人(2 / 2)

還好楊辰可以壓製華佗的意識,他隨時可以操控自己意識占主導,還是華佗的意識占主導。

楊辰走出病房,此時那些來自其他醫院和其他城市的專家正在跟家屬爭吵。

“周先生,我們不是不讓你們救孩子,隻是你們不能病急亂投醫,隨便找個人就來給孩子看病呀。”

“對呀,他這麼年輕,怎麼可能會什麼醫術呢?他有行醫資格證嗎?”

“小夥子,你確定治好了叫鹿小寧的病人?”

……

楊辰如實回道:“是啊!不是這家醫院治不了我朋友嘛,我回去死馬當活馬醫,還真叫我給治好了。我看了病人,可以治好,不過一個時辰,哦,也就是兩個小時之內必須救治,超過這個時間我也無能為力。另外,這些專家說的對,我沒有行醫資格證,不敢冒著犯法的風險給病人治療,這個問題家屬先解決再談。”

孩子爸爸立刻說道:“我考慮到這個問題了。給小神醫介紹一下,這位是劉律師,讓他給您說吧。”

我超,律師都找來了,考慮的很周到啊。

劉律師非常專業地拿出一本《民法總則》,翻到了184條,道:“先生,您請看。”

“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除有重大過失外,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同時,為了鼓勵見義勇為,特彆規定了見義勇為條款,為保護他人民事權益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楊辰:“啥意思?”

劉律師:“通俗來講,您這種行為不算非法行醫,而是見義勇為。隻要您沒有重大過失,即使造成被救助人損害也不承擔責任。周先生夫妻倆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可以簽一份免責聲明書,如果您救不了周公子,或者加速了周公子的死亡速度,他們保證不追究您的責任。如果您能救周公子,周先生必有重謝。不過這個就不寫在聲明裡了,您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純粹是見義勇為,您懂我意思吧?”

聽著好像懂了,不過楊辰可沒那麼馬虎,豈能憑他片麵之詞呀。

於是他便提出讓派出所和衛生行政部門派人過來,他們當麵認可劉律師剛才說的那些話才行。

孩子一家二話不說,趕緊打電話托關係找人。

半個小時後,派出所和衛生行政部門真的派人過來了,而且還主動出示證件證明身份。

我靠,這姓周的可以啊,看樣子家庭背景不簡單。

兩部門的人了解情況之後,耐心地跟楊辰講解法律精神。

現在醫院確定救不了周公子,而楊辰有治好相同病例的經驗,這個時候他給周公子治療完全是緊急情況下的見義勇為行為,不算非法行醫。

既然是見義勇為行為,自然不會觸犯法律,公家那邊不會主動追究楊辰任何責任。

隻要周家簽一份免責聲明書保證無論結果如何都不追究楊辰的民事責任,即使結果不好,楊辰也不用承擔民事賠償等責任。

楊辰點點頭,道:“行!”

劉律師立刻抽出來早就準備好的免責聲明,楊辰仔細閱讀幾遍確定沒問題才讓孩子父母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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