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記對他說道:“兄弟,期限隻有十天,多了我不乾,我也不是乾書記的那快料,你看著辦吧。”
中午,大家到食堂吃了一頓飯,興高采烈地喝起了米酒。
不過,秦書記沒有喝。因為他要開車去省城,省城好歹也有幾個小時的路程,而且酒駕是要被拘留的。
劉隊長那高興勁兒,就彆提了,有了酒什麼都忘記了,一句話叫清不倒。
幾個年輕小夥因不勝酒量,所以隻乾了些啤酒下去。
張書記本來想與秦飛喝上兩盅,但是考慮到他路途遙遠,所以隻好作罷,不再提及喝酒之事。
大家吃過午飯,各自回崗位上班去了。
秦飛與大家一一握手之後,開車回到了家中。
已經十幾天沒有回媽媽那裡了,所以走之前,他告訴了媽媽。
小車開到安居房的馬路邊上時,媽媽正在剁辣椒呢,聽到秦飛的聲音,媽媽從窗裡探出頭來。
看到媽媽的頭探出之後,他給媽媽說道:“媽,我明天去省城讀書去了,省裡要求我去學習幾天,最多十天就回來,這十天你就不要給我打電話了。”
媽媽如釋重負的答道:“好,你可要帶些換洗的衣服去省城,買衣服可要花錢的。”
秦飛告訴媽媽知道了,便掛擋加油門開了出去。
珍珍那裡,昨晚上已經回去跟他說了,所以他開車直奔省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