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傳票?
聽到這樣的字眼,洛雨涵揚在空中的手猛地一頓。
原本要扔出去的煙灰缸,也被她收了回來,趕忙放在了桌上。
收拾了臉上的表情,洛雨涵打開大門,狐疑的看著門外穿著製服的兩個人,問:“你們是誰?”
其中一人展示了自己的工作證,回答道:“你好,我們是市法院的,有一張洛雨涵的傳票,需要本人簽收,請問你是洛雨涵嗎?”
“你們沒搞錯吧?”洛雨涵明顯愣了一下,半秒之後,才辯駁道,“我平時遵紀守法的,怎麼會收到法院的傳票呢?”
對方也不解釋,就隻是要求:“如果你就是洛雨涵本人的話,麻煩出示身份證,讓我們核對一下你的個人信息,在確認了你的身份之後,我們就會把傳票交給你了。”
洛雨涵看著門外的兩個人,似乎也不像是騙子,猶豫了一下,還是拿出了身份證。
其中一人核對信息無誤之後,對另一個人說:“就是她了,把傳票給她,讓她簽字。”
於是,另一個人從公文包中摸出了打印好的傳票以及送達回證,遞給洛雨涵。
“你好,如果沒什麼問題的話,請在這個位置簽字。”
洛雨涵看著傳票上的內容,整個人都不好了。
她萬萬沒想到,居然是洛晚晚起訴的她,理由是她在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侵犯她人隱私和誹謗!
可是,洛晚晚是怎麼知道的,那個水軍的賬號,是她在使用?
洛雨涵很是懷疑,該不會是傅懷南用了什麼違法的手段,拿到了她的資料吧?
帶著幾分試探,她問:“我在網上的個人資料,應該是保密的吧?就算是法院,也不可以私自調取我的信息吧?”
結果,對方很嚴肅的告訴她:“本起訴訟案件的證據獲取,符合法律規定,你無需質疑,也沒有必要向我們打探任何的情況,你要做的,就是在我們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如果你拒絕接收,就會喪失質證和答辯權,但並不影響法院開庭,屆時,根據有關規定,法院可以缺席審判,還請你知悉。”
這麼一說的話,不管她簽不簽字,結果都不會改變。
反倒是拒絕接受,會讓她失去相應的權利,對她不利。
洛雨涵也不是傻子,權衡利弊之後,接過筆,在送達回證上簽了字。
等送走了法院的人,她馬上托關係找了一個律師,想著自己是不是有勝訴的可能?
結果,律師在聽了她的陳述之後,告訴她:“勝訴是沒有可能了,就儘量不要跟原告起衝突,滿足原告的所有訴求,把損失降到最低吧。”
哪有律師連開庭都沒開,就直接宣布投降的?
洛雨涵罵了句“廢物”,氣得直接把電話給掛了。
她不死心,又重新找了一個律師。
然而,律師在聽了她的事情之後,給出了一樣的答複,還說:“這種案子,我們遇見過很多,原告勝訴的概率,幾乎是百分百的!”
掛了電話,洛雨涵是真的沒轍了。
愣愣的跌坐進沙發裡,她的整張臉上,都寫滿了無措。
許久之後,洛雨涵才從恍惚中回神,想著尋求某人的幫助。
可等她撥通那串熟悉的號碼,卻隻得到了一句拒絕:“不好意思,我幫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