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有嚴重的暴力傾向(1 / 2)

二十分鐘後,律師趕到了茶室。

來的人並不是彆人,就是傅氏集團的首席律師,也就是幫洛晚晚解決過很多麻煩的鐘律師。

“夫人!”

鐘律師很恭敬的打著招呼,還問:“不知道有什麼事情,是我可以幫忙的?”

“鐘律師,不用客氣,先坐!”

洛晚晚招呼了鐘律師坐下,又給他介紹:“這是洛啟明的另一個女兒,洛雨涵,上一次贍養費的糾紛,你見過的。”

“洛小姐,你好。”

鐘律師一邊坐下,一邊客氣的打著招呼。

隨後,洛晚晚才將今天叫他來的目的,原原本本的告知。

“鐘律師,今天叫你過來,是要想辦法一起對付洛啟明,我們打算把他妥妥的送進監獄,叫他下半輩子都要在監獄裡贖罪!目前的話,我們已經掌握了一些他的犯罪行為,大概有家暴、敲詐勒索、偷稅漏稅……”

鐘律師聽罷,馬上拿出筆記本,做起了記錄。

等到洛晚晚大概陳述完,他才看著自己記錄好的罪名,開口分析:“就目前夫人說的這些罪名的話,都不是特彆的嚴重,如果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他是極有可能脫罪或被判緩刑的,而且,即便有些罪名被坐實,最終的判罰也不會超過十五年。按照目前的司法體係,如果洛啟明有本事找人運作,加上自己在監獄裡表現良好的話,極有可能不用十年,就可以出獄,想來,也達不到夫人叫他下半輩子都要在監獄裡贖罪的要求。”

洛晚晚點頭應著:“是的,我們剛才也商量過了,就是怕這種情況會出現,所以叫你過來,幫忙分析一下,到底是什麼樣的罪行,不能緩刑,什麼樣的情況,不能保釋?”

邊上,洛雨涵也附和:“是啊,鐘律師,你幫忙分析分析。”

鐘律師隨即回答:“一般來說,不能適用緩刑的判罰標準,有八條,而不能適用於取保候審的情況,也就是你們說的保釋的情況,也有好幾種,要讓一個人的罪名完全的坐實,還是要舉例證明,他的危害性是極大的,隻有這樣,才不會被判緩刑,或是被允許保釋。”

“我打個比方,關於不適用緩刑的情況,很多都是性質嚴重及惡劣的,比如殺人的罪名,但按照目前所掌握的信息來判斷,想要洛啟明不被判緩刑,隻有一個可能,就是讓他的罪名確保會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樣,即便有罪名被判處緩刑,那麼數罪並罰疊加之後,緩刑也不會被適用。”

聽到鐘律師這麼說,洛雨涵下意識問:“那目前我們羅列的這些罪名裡,哪個能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鐘律師隨即給出解答:“目前來說,最有可能坐實的罪名,就是敲詐勒索,因為數額特彆巨大,隻要證明洛啟明是以非法占原為目的,性質極其惡劣的話,就可以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就不能適用於緩刑了。”

洛雨涵緊接著問:“那所謂的性質及其惡劣,要怎麼判定?”

鐘律師馬上道:“比方說,他敲詐勒索的時候,手中拿捏的所謂把柄,是假的,足以證明他單純的就是為了騙錢而敲詐勒索,屬於主觀惡意,那麼他的性質就非常惡劣了。”

洛雨涵聽罷,馬上看向洛晚晚,問:“洛啟明敲詐你的時候,是用的你母親的遺物吧?有沒有證據表明,他提供的那些東西,都是假的?”

洛晚晚當然不可能當著洛雨涵的麵,直接承認,那些所謂的遺物,其實是造假的。

那樣的話,隻會給洛雨涵機會去撇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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