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為什麼不告訴我?(1 / 2)

很快,洛啟明被警察帶回了派出所。

辦理了相關的手續之後,他被送進了問詢室。

警察詢問了他今天的行程,並針對那些小混混的證詞,對他進行了盤問。

洛啟明維持著偽裝後的鎮定,一一反駁。

“警官,我還是那句話,我今天晚上根本就沒有出門,我也沒有找過什麼小混混,我的鄰居可以給我作證,我從下午回家之後,就沒有出過門,先是吃了晚飯,然後洗碗,又在客廳看了一晚上的電視劇,之後覺得肚子餓,又在廚房弄了些吃的,等收拾完,已經淩晨了,剛上床準備休息呢,你們就來了,我真的是被冤枉的。”

“還有啊,你們說那些小混混說的,他們是受到我的指使,才會撬門進到那個彆墅裡,還說是我要求他們毀屍滅跡,放火燒房子的,你們有沒有想過,那些小混混是不是被人收買了?有沒有可能,是彆人冒充了我的身份,去做了這些事情?又或者,是有人見不得我日子過的好,想著故意汙蔑我呢?”

“另外,關於我跟房主之間的糾紛,我覺得這個是我們家庭的內部矛盾,沒必要在外人的麵前攤開來講,畢竟這還涉及到一些個人隱私,說不出來也不方便,更不合適,但我保證,我不會因為一個房子的歸屬權,而去損毀這個房子,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至於你們問我的,關於我敲詐勒索、企圖損毀證據的事情,我也要說一句冤枉!是,我是跟我女兒之間,存在糾紛,但我如果把這些證據都銷毀了,對我而言,其實也沒有任何的好處,因為我很清楚,損毀證據這件事,本身就是犯法的,就跟放火燒屋子是一樣的,是要坐牢的,我可不想引火燒身!”

在說了那麼多話之後,洛啟明又對警察暗示:“我覺得,這件事與我而言,就是一個天降的黑鍋,我真的是冤枉的,你們與其浪費時間,揪著我不放,倒不如去好好的查一查房子的主人,看這件事是不是還有彆的隱情?”

言下之意,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洛晚晚的陰謀!

警察可不會聽信洛啟明的一麵之詞,對他們來說,所有的東西,都是要講證據的。

雖然洛啟明一口咬定,自己沒有離開過家裡,但事實上,警察早就已經將他出門和回家的監控畫麵,都拿到了手。

至於這些監控畫麵的出處,則是洛啟明的“鄰居”。

他以為,自己在家裡製造出那些動靜,可以迷惑“鄰居”,讓鄰居產生一種他一直在家裡的錯覺。

可事實上,洛啟明的“鄰居”,就是宋元媛派去的人偽裝的。

“鄰居”特地蹲守著洛啟明,拍下了他進出的所有畫麵,交給了警方。

甚至,還給出了一段視頻,證明自己覺得洛啟明看電視的聲音太響,告訴了物業,但物業去洛啟明家裡敲門的時候,裡麵根本沒有人!

更絕的是,物業以為洛啟明故意在家不出來,還切斷過他家的電路,最終確認,洛啟明確實不在家。

有了這樣的證據,洛啟明所謂的“在家”的說辭,就站不住腳了。

更彆說,在歸屬洛晚晚的那套房子裡,還有一整套的監控係統。

雖然電路被燒壞了,監控也同樣被付之一炬,可監控視頻是同步雲端的,每隔十五分鐘就會上傳一次,恰好就拍到了洛啟明和幾個小混混撬門進去的畫麵。

洛啟明就算再想狡辯,可在那麼多的證據麵前,也不得不承認,自己參與了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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