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昊嘉嘿嘿一笑說道:“本官已經綁了!而且本官提醒你一件事,按大明律,官員不得宿妓!你是官員,這一點你應該知道!而且這是祖製!”
明朝初年,太祖皇帝朱元璋改教坊為教坊司。司者—刑獄、糾察管理也!加了一個“司”字,這個組織的性質就完全變了。
朱元璋將政治案犯、戰爭俘虜等罪人的家中妻女發配到教坊司,其中年輕的會被教習姑姑統一進行傳授技藝。或是琴簫、或是吟唱,不同的人學的東西不一樣,但之後的命運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在學成之後被教坊司分發到各個官辦妓院裡去,給那些商賈貴人獻藝獻身。
朱元璋在位時,國都在南京,當時的秦淮河岸,不到二十裡的地方就擁有了14座官辦妓院。這也使那時的秦淮河兩岸成為了整個南京城晚上最熱鬨、富人聚集最多的地方。妓院的收入歸入國庫,裡麵的女人都是戴罪之身,除非被人高價贖身,要不然永無出頭之日。
不過朱元璋明確規定,官辦妓院隻對民間開放,任何朝廷官員不得踏入一步!《大明律》與《禦製大誥》裡記載,凡大明官員,上至六部,下至捕吏,均不可嫖宿娼妓,如果官員嫖?娼被抓或是被舉報查明屬實,要處以六十廷杖。
朱元璋寒苦出身,因此對於官員的作風紀律性一直是施加高壓狀態。但正如他極力反腐卻導致官員更腐敗一樣,他的打壓並沒有取得很好的效果。等朱元璋一倒下,這些官員就沒人能掣肘住了!
自建文、永樂、洪熙三朝的發展,明朝的官吏集團嫖?娼一事幾乎已經到了讓皇帝頭疼的地步了。教坊司開辦的官方妓院生意火熱,許多的民辦妓院也趁著政策寬鬆,法不責眾的漏洞,大肆湧現出來。
宣宗朱瞻基年間,明朝娼妓業遍布全國,南京、蘇杭等地發展尤為興盛。即使是偏遠貧困的州郡,妓院也能隨處可見。宣德年間,明朝正處於盛世,內無弊政動?亂、外無強敵肆擾。所以官員們的精力大多無處施展,於是就全都花在了風花雪月之上。
宣德年間發生過一件十分過分的事情。都察院的三位禦史,嚴皚,方鼎,何珪,竟然因為在妓院中玩樂無度、忘乎所以,導致第二天沒有上早朝。朱瞻基十分惱怒,於是讓錦衣衛給他們三人扣上木枷,押送上朝。都察院的禦史,是專門負責監察百官的,連他們的作風都如此不堪,可想而知其餘的官員對於嫖?娼這件事有多放肆。
這件事無疑給朱瞻基敲響了警鐘,其實他自上位以後就一直有過這方麵的憂慮,但出於娼妓業發展勢大,許多官員牽扯其中,所以也就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可是這件事過後,朱瞻基經過深思熟慮,還是狠下心,下達了“掃黃”旨意。
這是中國曆史上第一次由皇帝直接下令開始的“掃黃行動”。朱瞻基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整肅朝綱,將官場的淫?亂之風掃除乾淨。
朱瞻基的決心很大,手段也是雷厲風行。命令一發布,大明的兩京十三省立馬發生大規模騷動。經營了數十年的官辦妓院,街頭林立的民辦妓院,或被拆除,或被焚毀,大量妓?女被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