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遇貴聽說一真跑了,王秀蘭病了,覺得好笑:“奸夫淫婦做賊心虛!”
他雖然撞到了這種事,他其實並沒有打算揭穿他們。
阿黃嚇唬嚇唬他們一下就得了,自己可不想摻和他們的破事。
他們王家在現世的家訓就是:不要多事!
關於這條重要家訓來自於他那善良天真的二姐王來娣同學。
他二姐王來娣高二的時候,有一次放學騎車回家,看到一個老大爺騎車摔倒在路邊,四顧無人,她也沒多想,本能好心地上前攙扶。
沒想到,那老大爺一把抓住她不放,大喊大叫,說是他二姐把他撞倒的。
年少氣盛,一身正氣的王來娣同學當然不服,拚命辯解:不是我撞的,我是做好事呀……
奈何那老大爺一口咬定就是她撞得,偏偏當時又沒有目擊證人,圍觀群眾隻看到王來娣扶老人,不能確定是不是她撞的。
在那個沒有監控的年代,王來娣百口莫辯,警察也沒辦法,最後兩家隻好去法院打官司了。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王來娣撞倒了老大爺,但是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不是王來娣撞了老大爺。
最後,法院還是判了王家負責老大爺的醫藥費,檢查費,營養費等亂七八糟的費用共計一萬元。
王來娣這次雷鋒行動,導致王家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元,間接經濟損失若乾。
那時一萬元對他們家來說可不是小數目,法官說這還是幸運的,那老頭隻是骨折,要是癱瘓了,麻煩就大了!
王遇貴的父母為了打官司東奔西走,官司拉扯了幾個月,他們全家就幾個月沒睡過好覺。
王來娣第一次受到社會毒打,甚至開始懷疑人生!
怎麼會這樣?做了好事沒被表揚還被訛詐,還拖累了家裡!
這個世界原來真的有壞人,有黑了良心的人啊!
隻怪自己太傻太天真!
“以後看到這種事,不要多事,有多遠走多遠”
“不要扶,千萬不要扶”
“不要做好人,不要太好心,你這一扶,把咱家都扶窮了”
“你們都給我記好了,咱家可扶不起啊,扶不起啊”
王遇貴他爹一再鄭重警告三個孩子
王遇貴的媽媽更是把“不要多事”這四字當成了口頭禪,生怕三個孩子不長記性又招惹什麼事,賠不起啊!
所以,王遇貴後來再也沒有做過好人好事,他也從來不爭當什麼積極分子。
遇到什麼事,他都要慢一拍,想一想,確認沒有風險才會去做。
他二姐經過此事,性格都有些變了,變得不再熱心,變得冷靜又現實。
王來娣高考失利,她也不複讀了,因為長得漂亮,直接嫁給了愛慕她的富二代同學。
她婚後就跟著老公進城生活了。富二代家還幫她在城裡安排了一份不錯的工作。
婚後不久,她就給富二代生了個兒子,婆家一高興,立刻送了套彆墅給小孫子。
王來娣的少奶奶生活過得很是悠閒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