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街頭歌手(2 / 2)

原來是南門那塊小廣場有人在賣藝。

王遇貴昨天也來看過,昨天是一個壯漢在舞刀弄棒,大概是個練家子。

可惜呀,武術我不會,不然,我也可以在街頭耍耍,賣藝為生了,王遇貴歎氣。

今天,沒看到那個練武的壯漢,今天是一個紅衣女子在賣唱。

那女子嗓音清脆,還有一個老者拉著二胡給她伴奏。

另外還有一個小夥子在一旁敲著鑼,招攬觀眾,維持秩序。

這三個人看起來好像是一家子。

那女子唱得曲子,王遇貴沒聽懂,唧唧呀呀的,也不知道唱得是什麼劇。

古代戲曲,王遇貴隻能辨認出黃梅戲和京劇。

他現世的媽媽喜歡聽黃梅戲,他家裡經常會放黃梅戲的唱片。

耳濡目染,他也能聽懂黃梅戲,偶爾也能哼一兩句。

京劇麼,他不是因為喜歡聽,主要是京劇咿咿呀呀地拖得老長,比較好識彆。

當然了,京劇他是一句也不會唱的。

賣唱?

王遇貴突然腦子裡靈光一閃,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古代小曲我不會唱,可是現代流行歌曲我會唱啊!

王遇貴雖然是社恐一枚,但他的恐隻是相對於社會上的陌生人。

想當年,他在學校的時候,可是文藝演出的積極分子。

因為他歌唱得不錯,所以學校有文藝活動時,他都會被安排登台表演。

想當年,他在大學時,還參加過電台舉辦的樓道歌手比賽,曾經拿過三等獎呢。

他的初戀徐莉娜就是在社團活動時,被他的歌聲吸引了。

徐莉娜說,他在台上唱歌的樣子帥呆了,特彆像她喜歡的一位男明星。

哎呀,我穿越到古代,怎麼把自己的才藝都忘了?

真是窮傻了,整天就想著找服務員的工作了。

人窮誌短,思維都僵化了。

我應該發揮自己的特長呀,對,我可以做個街頭歌手。

我就唱流行歌曲,古人肯定沒有聽過,肯定會感到很新鮮,肯定會有市場!

隻要唱得好,肯定能賺錢!

搞不好,還能在古代掀起一股流行歌曲熱。

自己即將成為本縣最炙手可熱的流行歌手,家喻戶曉的男明星。

那時候,銀子嘩啦嘩啦地就來啦,等有錢了,再弄個團隊,化妝師,發型師,服裝師,企宣,經紀人,都要配起來。

等成了氣候,就開演唱會,從王田縣城唱出去。

搞個全國巡演,讓古代人民都認識我王遇貴,讓他們都感受一下現代流行歌曲的魅力。

到時候,肯定會驚動朝廷,搞不好皇帝還會召見我,也許還能封個官什麼的……

那宋朝的高俅高太尉不就是因為會踢球才被宋徽宗賞識的麼?

我王遇貴就不能以歌藝被賞識麼?

人生充滿機遇,一切皆有可能。

王遇貴突然覺得豁然開朗,人生有了奔頭,前途一片光明。

知行合一,說乾就乾。

王遇貴四處張望,尋找演出場地。

選定了一處背靠城牆的空地。

怎麼才能搭個舞台呢?

自己就一個人,古代沒有音響,沒有伴奏,沒有麥克風,連個大喇叭都沒有,總不能全靠自己扯著嗓門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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